上述两个日期的共同点都是让国民“期待”,4月1日是全国瞩目落实消费税(GST)的历史性日子,而2020年则是我国预计成为高收入国的展望。
回顾历史,在我国首相纳吉上任不久后所进行的改革中,就把原先在2020年要达成“先进国”的目标,更改为达成“高收入国”的目标,再次回顾20年前的历史,时任首相马哈迪在提出先进国宏远时,就将“国民团结”列为首要条件(MISI@VISI)之一,然而随著首相纳吉上任后提出高收入国的概念后,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如何提高国民的收入将是中央政府一项巨大的工程。
说回消费税时代的来临,这税务代表著国家的税务制度将迈向更加健全,但可能中央政府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国民目前的年收入并不处于理想的阶段,若与其他国家如日本,韩国及其他邻国相比,我们的起步(6%)是否高了一点?
长远计划 帮助民众
我在走访选区与居民喝茶聊天时,居民都有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征收消费税是不是等到国家达成高收入国的目标后才实施呢?根据内陆税收局的统计,全国就有至少70%的工作人士是无需缴交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只有最多30%的工作人士必须缴交。若与高收入国人民收入做比较,月收入至少4000令吉以上的工作人士才勉强称得上是高收入的群体,明显的,到目前为止,这些数据都说明我国的贫富差距的确有一段距离,而解决贫富差距并不是实施如发放一马援助金等计划,政府应该以长远计划来协助居民,让居民无需长期“守株待兔”等待政府的援助。
但我更加希望政府能够加强各部门在策划各种援助配套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如早前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在国家总稽查司报告中发现有关农机及农业不予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的除贫援助计划耗资14.5亿令吉,但只让大约4000名居民受惠,而当中也发现有些受惠者根本就不符合申请资格。
在刚公布的2014年国家总稽查司报告中,就能够明显看出公共领域理财规划的能力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以外的状态,可能很多居民都在问,为何每年都需要发布总稽查报告?显然的一个民主健全的国家,让居民了解真正的国家财务施政是否“合理”,“合情”及“合法”是一个开明政府所必须具备的。
在节约的年代里,政府应该“与民同在”,而最实际的做法就是应该考虑关闭没有表现的财政部机构(MOFInc),这做法除了减低和避免浪费公款外,还可避免事件重演。我举例说明如马来西亚森林研究院(FRIM)可能许多人都已经忘记这个组织,但却未知这个研究院是否有达致目标,另外,贸消部管辖的国家机构有限公司(PNS),这个机构是通过特许经营栽培本地企业人才,但很多人都想了解当中到底有多少位本地商家受惠。政府每年拨出百万令吉,让一些政府机构举办活动,可是有一些机构却无法达标,若政府打算在公共投资获得高回筹,就应该为这些财政部机构进行调整。
4月1日已经过去,我们应该积极看待,但2020年我们都还有时间,希望中央政府能够完成国民高收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