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兼中委哥宾星近日警告,若吉兰丹州政府在3月份的州议会上提呈宗教法修正案,伊斯兰党将不再被视为民联的一份子,因为该党已违反了民联的共同纲领。
所谓的2009年民联三党于首届民联大会所签署的共同纲领,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充其次也不过是为选举预备的“临时纲领”。碰巧的是,安华此次因肛交案被宣判入狱,1998年的“烈火莫熄”又将复制上演。不知三党尚记得1999年大选前夕的第一次合作,组成“替代阵线”(替阵)的那些日子?四党(包括尚未并入公正党的人民党)同样推出了《迈进公正的马来西亚》宣言,作为当时的“共同纲领”。
只是大选成绩出乎预料,公正党虽因“烈火莫熄”而起,当时却无法赢获更多城郊议席;行动党更是因“伊斯兰国”课题人仰马翻,“三巨头”曾敏行、卡巴星、林吉祥皆败北,促使全党陷入最严重的低潮期,唯独乘势而上的伊党却在乡区和马来选票的分裂下,连夺两州政权和成为国会最大反对党。
如此的伊党和早前的伊党差别在于,1999年选后的是信心满满,认为选民投选他们已等于认同“伊斯兰国”,于是在登州大肆推行宗教化,随之更推行了《伊斯兰国大蓝图》,公然违反所谓的替阵共同宣言。行动党当时也是首当其冲,反对伊党率先在丹、登推行“伊斯兰国”政策的替阵成员,然而却得不到党内包括公正党和左翼的人民党盟友的支持。公正党的一些文胆,甚至人民党高层不仅为伊党辩护,还斥责行动党毫无远见、破坏替阵团结。最终,行动党于2001年9月22日宣布退出替阵。替阵虽未即刻解散,却在2004大选被打得全盘溃散,更说明了行动党的预知和行动是正确的。
促成人民联盟
然而,2008年在野党首次打破国阵三分一,三党又被迫重回谈判桌上,再度合作促成人民联盟,次年出台共同纲领。只是纲领同样换汤不换药,行动党让步的竟然他们所捍卫的第三选票,伊党让步的是宗教法课题,但这已证实根本就是天方夜谭。不出所料,伊党在2013年大选后仍顽固不灵,认为该党无法突破是因为不够宗教化,故此将宗教法推至尽致,使得那些为“改朝换代”不惜支持伊党的选民大感失望。伊党与巫统的亲密互动,更让人们倍感欺骗,民联再不有所行动,著实愧对选民!
只是,伊党会不会退出,好像并非行动党说了算,公正党一贯模棱两可、可躲则闪的态度,实在让人觉得不是滋味。如今“烈火莫熄2.0”即将重燃,善于动员群众的伊党,岂会抛弃大好机会而一走了之?若站在伊党的立场上而论,其高层亦并非第一次呼吁行动党退出民联;至于另一个盟友,是否也该开会表态下自己当前的决定?民联到底谁说了算,还真是伤透脑筋,反正雪州危机一过,各党多少已掌握了若干州的主导权,既然谈不合就干脆分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期待下一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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