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收到行动党纪律委员会主席陈国伟的另一封要求解释信,志期10月7日,可是根据照片显示,他本人在10月6日已经飞往韩国。有关的旅程地点和日期清清楚楚地出现在照片里面。
我当州议员的5年内,虽然很多政府的书信都是有追溯回之前的日期,可是就没有预写日期这回事,毕竟没有人能够预知未来。夸张地说一句,如果在签署预期信函后雪隆发生大水灾,全部人上山避难,信函如何能够在“预知”的日期内生效呢?
本人收到的不是一封普通的活动邀请信,而是一封开除党籍的信函。这么重要的信函岂能随便写个预知的日期呢?
另外,在大选期间,该领袖对我做出种种指控,包括贪污、滥权及舞弊等,到今时今日都没有提出过任何证据。可是在报章上却告诉所有人证据在行动党总部。一般平民百姓,看到一位高层领袖那么大胆地提出“证据”,肯定相信其言论。
身为纪律委员会之首,本应公正严明,大公无私地处理所有党内的投诉。各种针对他的投诉都已经呈上给其他党内领导人,为何没人敢提出?纪律委员会主席可以审查每位党员,那又有谁可以审查该位主席呢?请告诉我“内部管道”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