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领袖李华民因邀请林吉祥来推介他的著作,结果因此被马华开除党籍。如果以此来做为党员该不该被开除的衡量标准,那马华要被对付的人可真不少。
李华民不过是找来在野党领袖来推介一本书,并没有出卖党的机密。除非党纪有明文规定不能和其他党走得太近、不得同床或同桌吃饭等等。要知道从马华在近两届大选的得票率来看,大部份马华党员都没把票投给国阵,甚至是马华候选人。
有位马华地方领袖甚至对我直言,他在大选中从未把票投给国阵。更绝的是,行动党主办的宴会,他几乎每场必到。按照马华现有的执法标准,那位身在马华心在火箭的仁兄是否也要被开除党籍?如果不幸我也是马华党员,是否也因犯上“知情不报”这条罪而被纪律委员会对付?如果邀请林吉祥推介一本书是不可饶恕的死罪,那么在一旁见证观礼的翁诗杰是否也给判个“助纣为虐”的鸟罪?依此乱推,未获党的同意下,私下和敌对阵营的饭局算不算对党的不忠?
总会长蔡细历这时大开虎头铡,不知是否因看到国民党马英九对付王金平的新闻而有所领悟?只是李华民已不是什么大官,影响力已不及英殖民时代的华民司。看来老蔡的用意是对李志亮、颜炳寿、王赛芝等等这些带枪投靠翁诗杰的下个马威,告诉李颜王等人,若在党选过程中对他有所不忠,命运就等同于李华民党籍献阎王。
所谓历史可分为大历史和小历史,大历史其实是由无数的小历史所组成。不在乎个人历史定位者,早把个人过去所为当做历史,把历史当做是死了的资料,对当下的他毫发未损。所以啊,工程投标可以绑标,选举投票也可以绑票。为了胜选,任何招数都可以使得出来。有道是通奸无罪,通谍处斩。恐怖哦,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