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高官指我国人民过度挥霍,导致家庭举债在本区域高居榜首,根据该报告指出,我国的家庭债务在2012年高达7633亿9020万令吉,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1.1%,并在今年3月底进一步攀升至83%。
而我国的家庭债务相比其他邻国来得高,且高居亚洲榜首,这主要是因为许多消费者以各种方式借贷而举债,包括信用卡及个人债务等。
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在一些国人不懂得处理财务分配的情况下,往往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便利,先用未来钱来享受物质,最终也在债务中度日,无形的利息加叠,令整个家庭负荷不了。
当然家庭举债的情况数之不尽,不过终究依然离不开缺乏妥善的家庭财务处理,同时,物质需求日益增加,百物高涨,令到一些家庭失陷于泥沼之中,难以翻身。然而,在这个情况下,政府也摆脱不了关系,没有妥善的机制控制百物高涨的市场。
我曾经在多年前拜访原住民被发展商安排搬迁到新盖的房子。没错,房子是新的,家俱及电器也是新颖的,可是原住民却要每月付租金予发展商。我不明白为何发展商要使用原住民土地,需另建新房子给原住民,并要原住民每月付租金。
不仅如此,原住民家里的大台平面电视及一套音响设备,经过了解后,原来是每月付供金的,受访的原住民指都是有关当局安排的,并认为每月付的数十令吉费用并不昂贵。
当然,这又是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合作,可是原住民并不知道这边数十令吉,那边又整百令吉租金等,要付上好数十年,最终是一笔可观数目。试想他们一个家庭一个月才数百令吉收入,付了三分一或一半的费用在这些商品上,若该月没收入就要拖欠,利息加利息,数月到一年,家庭欠债必定暴增。
以上只是一个例子,马来西亚一般家庭上的花费导致欠债,除了消费者的态度需要检讨外,政府也应该负上一点责任,而不是仅“劝吁”人民善于理财避举债的口头之说就足够,教育人民理财和严控商家与银行宰割消费者,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