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最近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庆祝新加坡反贪局成立60年周年纪念中提到,反贪不能手软,也不可因尴尬难堪,就不追根究底。的确,要反贪就要彻底,要穷追猛打,绝不可因姑息而养奸,以至于上行下效,变为制度化集体腐败。
虽说,大马早在1960年代便已设立反贪局,比香港的廉政公署还早,可大马反贪局却予人纸老虎的印象,徒有其表,功效有限。这也显示出,关键不在于有无理念与相关机构,而在于制度设计、政治决心,与公民对腐败的容受程度。若制度设计有缺陷,如对首相而非国会负责,政治领导层本身污点多,无法以身作则,或是普罗大众认为这是难以避免的常态,那反贪就事倍功半,甚至落为空口号。
一个国家若想成为先进发达国,搞好廉政可说是不可或缺的。此点,也可从世界竞争力的排行榜中一窥究竟,如除了几个石油盛产国外,排在前面的皆为高廉洁度的国家或地区。以腐败印象指数为例(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 CPI),排名前10多名的,也多是高竞争力国家。显示廉政与高效有高度的相关性。
与新加坡和香港相较,大马在CPI方面,长期远远落后于新港,如在2010年,新港的世界排名个别为第1及第13,可大马却排在第56。更引人深思的是,大马的排名呈长期稳定下落趋势,如在2001为第36,2006为第44,2008为第47,这显然是个噩兆(Writing on the wall)。
何以大马排名度日趋低落?上梁不正下梁歪无疑是主因之一。只要领导层丑闻缠身,而又不能给人民一个清白的交待,自无法有效约束下属有歪样学歪样,如马来谚语所说的Bapa Borek Anak Rintik。深层地看,这还涉及了体制与政治文化、政治生态的深层因素,如投桃报李的恩庇政治(Patronage Politics)、门客主义、权钱交易、党职与官职挂钩,靠政治与行政手段发达致富等不良行为。
有趣的是,近年来大马人虽流行抗争政治,如华教、反公害、净选盟,可尚未看到反腐败大示威等事件。在印度,反腐示威反而比反公害搞得更有声有色!或许,大马人对腐败已麻木不仁。可腐败不仅关乎国计民生,也与治安的好坏息息相关,如警务败坏,办案不力,可却勇捕小龙女,就很耐人寻思。我国中央政府也不愿强制高官政客公布财产,也同样耐人寻思。试问,既然无心无意彻底反腐,又怎么可能倡廉?难怪大马的廉政变得那么廉价(Cheap),没有人会对其有信心。
一国若连这基本的反腐倡廉都三心两意,或一贯地打官腔、敷衍了事、讲场面话而已,还能期待这个政权能搞本质性的改革么?在讲求实力、实利与效率的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当代,这样的国家还可能更上一层楼么?明天会更好么?
也有人说,要搞廉政,必须靠高薪养廉,可许多发达国的公务员,待遇也与其国情大致相符而已,如纽西兰,只能说是“适薪养廉”而非高薪养廉。就大马言,经过多次调薪,公务员的待遇一般上比民间部门还佳,也说得上是实现了适薪养廉,可事实是,腐败是更为猖狂!可见,这与领导层的正与不正、政治文化与生态,如绑桩政治有因果关系,而其示范效应(Demonstration Effect),则祸及全部门与全民,这才是问题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