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启蒙下的世俗主义虽未必同情宗教,惟至少尊重各宗教的自由表达权——只要其不过度霸占,干涉了公共空间。之所以,在如此世俗主义相对发达的国度,如英、美、法国等,人们不难发现宗教之多元化,乃至多姿多彩的现象,不仅传统宗教,连外来宗教也享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换言之,虽看似吊诡,世俗化恰巧是“真正的”宗教自由之先决条件之一,不像某些反世俗主义社会,说是尊重、维护、扶持宗教,实际上是拿主流宗教作政经文教专权统治工具,借之约束、挤压、矮化人权、文化权、地方自治权等,粗暴地限制了人们自由自主地接触、体验、解读、实践宗教的基本权利。是以,于非世俗化的社会反而难以见到活泼的宗教交流及多元化,即便有,往往也是历史遗绪,而非当下“演进式”、“发展式”的多元化。
某些虔诚的宗教信徒汲汲于非议、状告世俗主义,实可理解,毕竟世俗化所高扬的“自由”、“平等”、“多元”、“祛魅”、“理性”、“客观”等价值,的确会挑战既定的宗教权威,导致宣教工作面对更大的难题及阻力。然宗教界若真具远见的话,就会明白如此价值于宏观、长远之层面上,其实对保障宗教利益非常关键。世俗主义与其说是“敌视宗教”,不如理解为“反意识形态专制”,而任何宗教均有可能沦为如此专制下的受害者。
坦白说,对一宗教会造成剧烈伤害的,往往不是“中立”或“冷漠”的世俗主义,而是“激情”、“狂热”、“勇猛”的主流宗教(或属“准宗教”的意识形态);抑或同一宗教里的强势派系——动辄把较弱的竞争者贬斥成“异端”。明乎此,人们就更该珍惜世俗化,尤其公领域的世俗化,因这方能有效制止任何宗教或教派享有特殊地位或优势,以至茁长、扩张成无法被挑战,甚至容不下丁点质疑和异议的意识形态霸权。
总之,世俗主义即便对宗教相对疏离和冷淡,甚至带防备心理,惟其对公领域之客观性和中立性的坚持,正是宗教之间得以平衡及和谐地相处的基石之一。同时,这也是现代个体能够自由、自主地与宗教互动,真诚地理解、皈依宗教,而非因权威之蒙蔽或威吓,无选择之下只能受单元主义之宗教观所框限的命运的新格局。实际上,任何地上的权威,都不应绑架神圣的心灵,世俗化若能有利于此,诚属功德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