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中华“独中”,现在居然还有下文。折折腾腾,几经思索,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终于开腔了:由于统考文凭隶属董总的考试主权,教育部无法批准统考文凭。听来有趣,婚姻注册局是监管红男绿女的好事的,在面子书上虚拟偷情自然不算?
《东方日报》引述他的话说,教育部只能批准本身管辖的课程,私立学校(若)要(开)办教育部课程以外的考试,该部也没有禁止。此话倘若果然当真,浅见以为,那么国家法律和部门批文要来干嘛?
暧昧的是标题所示的这个重点:“教部无法批准统考但未禁止”。如果记者没有错误转述,魏家祥当时解释,“当批文说以外的课程就表示清楚关丹中华独中要的是统考”。
批文上火红的第8条文,如今说来,似是一帖十万火急的救命恩药了。记者会上,魏家祥特别补充(他的个人看法):公函所谓“以外的科目或课程”,正是为了考试,因此无需在字眼上的注释。
这一些嘛,言辞暧昧,联想翩翩。可就是可,不行就是不行;但是,没说准,意指不准?“以外的课程”之周延,推测上来,大得可怕。没说不准,就是暗示准许?按照这样的逻辑演绎,关丹中华足以发挥的空间何止“统考”?
承接了大英律法的传统,什么时候一个马来西亚的一纸公文的文字,作者遮遮掩掩,读者天马行空,露了一点,不说一点。难得博客林放依此类推:既然没说批文不能公开,则是意味任他吴亚馨了。
但是,按照一般法律,所有的条文,都不能单独诠释,而需连同相关的章节并读。第9条文并不例外,关丹中华“独中”的批文自然也是一样。政策如此,共识不变,契约没改,你说,第8条文当真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任你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