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某个晚上驾车经过一偏僻路段时,看到某个老人家拖著行李在走路。阿婆几十岁人,拖著这行李,什么时候才走到去呢?
“刚才你有没有看到那个阿婆啊?”第一个要做的事当然是问隔壁的朋友这个问题。这是老百姓的神学思考,然后才会轮到“公民社会”的伦理学。当朋友和我都确认了对象的确是属于用双脚来走路的存在时,接下来才是做出道德判断的时候。
然而,良心的温度却比不上车子的速度。就这么一犹豫,车子就过去了。就这么擦身而过,我和这位婆婆永远也不会再会。十分钟后,她是生是死都将与我无关。我依然在开著我的车子,去著我以为我要去的目的地。
人与人的关系,就这么一回事。每一天,都会有无数个我们不认识的人与我们擦身而过。这些人都会有他们自己的故事,而我们未必都有权力参与书写。譬如说,就算我停下来要载那个阿婆,说不定我还会被她用菜篮来打我。她才真担心我是不是要打抢她呢。
几天前,有一个或许曾经与我们擦身而过的妇女死了。新闻报道的闭路电视显示,当时她遭掠夺匪抢劫而绊倒。躺在地上许久,行人们陆续经过,没有谁停下来。直到那一刻,就算停下来都已经没有用了。
干嘛要这么“懒”好人?同情心在现代社会是十分虚伪而奢侈的,特别是泛滥的同情心。要在这社会生存,还是学会麻木一点比较好,不然动不动都正义凛然,你会很累,你会被朋友排挤,你会爆血管。
还是用很无奈的口吻对自己说“做好自己本分就好”吧。现在治安这么差,同情心还真比不上防备心实际。做人五十五十就好了,反正你又不是靠贩卖“正义形象”吃糊的政客。
就让两个没有交集的点继续没有交集吧。这样的生活圈子比较简单,因此也比较安全。以后,当我们又再次遇见有人躺在路边,就把他想像成是自生自灭的流浪汉吧,这样我们会比较好过。在马来西亚,我们在彼此的眼里都是危险的流浪汉。无论是在生理上抑或是心理上,流浪都是因为贫穷。贫穷是很普遍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