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理解:对于某些无权无势的“小民”来说,有理念、理想、信仰、价值观等的政党和政治人物,未免不是一种“隐忧”,乃至彰然的“威胁”。
小民或只期望从政者勤恳服务,把民情、民意、民怨传达予中央,为之争取某些实在的福利或援助,抑或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别让一些偷鸡摸狗之徒盗窃了国家的资产,或任不负责任者尸位素餐、滥权舞弊,甚至强取豪夺、与民争利。若从政者怀抱理想和使命,要把全民引领入某种乌托邦的话,小民反而得警觉起来:会否最终把我们带去“荷兰”?
是以,严格而言,从政者虽被鼓励应当有理念、理想、信仰、价值观等,但绝非关起大门来自言自语者,更不是视人民如羔羊,只须听从其指点、指挥、操纵者。至于那些头脑发热的从政者,自以为“天降大任”,只须对老天负责,自视为老天之代理,更是叫人怕怕。虽不能否认某些习惯了听旨于“恩主”和“大师”的小民,会不自禁地顺从“领导”,但今天的一般人,除非文化水平严重不足,恐怕不会那么单纯和盲从了。
实际上,人民对政党和从政者的高要求,并非只期盼其有思想、有理念、有价值,却罔顾民主之真谛。民主不是精英者的寡头独裁,所以任何政治意识形态或社会哲学,都应属于开放的选项,让人民作出判断和取舍,不满意时大可“换口味”。若有任何政治蓝图或模式乃“一去不回头”,或“无可退货”者,那就根本不具“参选”的资格,早就该被逐出民主赛场了。惟有民主文化不够成熟的社会,才会容许连民主都搞不懂的政党和政客来搅局。
当然,或许不能否认某些民众并不肯定民主,反觉得源自“西方”的民主制度不适合本土语境,因而期盼能选出比较“强势”的政党和政治领袖来主持大局。惟若秉持“推己及人”的普世伦理“金律”,质疑民主者是没权利否定支持民主者抗拒独裁专制的自由的。若这些民众一意孤行,甚至诉诸民粹压力来妥协、折损民主原则之实践,往往会一发不可收拾,以至重蹈法西斯德国、日本和意大利的覆辙,结果集体受害。
总之,仅要求从政者具备思想、理念、信仰、价值观等并不足够,还得确保其不会落入与民权、民主反方向的意识形态歧路,而至害人害己。无论如何,若无足够自由和活跃的思想及言论空间,要防此患于未然,恐怕有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