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收入与分配,应依据什么原则来进行,是个古已有之,于今尤烈的课题,在多元族群社会更是个各有各说的难解之争。尽管如此,这个课题依然是可能愈辩愈明的。
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角度看,一般认为,原始社会多依据平均主义来分配,是所谓的原始共产主义分配原则。进入奴隶社会后,则依据强权,也就是真理的强权原则来分配。在封建社会,虽比较多元化,惟世袭与身份,则较突出。在社会主义国家,理论上应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只是这个劳究竟要如何衡量,则有很高的主观性,如劳心者与劳力者,孰重孰轻?劳动的成果与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市场?在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理论上是按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来分配。只是,这样的分配原不适用于大规模的社会,也缺乏可持续性。之所以,就如俗语所说的,一个和尚挑水有水喝,三个和尚挑水没水喝;这还未提及高于特权阶级的高人一等的享受与特权待遇。
何以三个和尚没水喝?答案是人性。经济学里有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与白搭便车(Free Riding)的理论。公地悲剧就是一般所说的,众人的事没人管(Everyone's Business Is No One's Business),这也是污染横行,沟渠阻塞,一雨成灾的成因。说起来,为何要有政府,主因之一,便在于解决这个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公共难题。至于政府应管制什么程度,则是右派与左派争论不休的持久问题。在不同的时代,左右两边都可能因势而起,轮流执政。伸言之,这也是个没有终极答案的难题。
创造更大的蛋糕
今天,大多数社会或多或少,皆是资本主义社会,或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混合体(Mixed System),如大马。在这类社会分配基本上,是依据按资(出资)或按贡献来分配的。其中,按贡献分配,又是最一般的分配原则。之所以,在于它符合人类一般的自然公正感,也具有可持续性。所谓可持续性,是说它符合人性,符合激励或诱因(Incentive)原则。人会对诱因起反应,无诱因、激励,就无持久的动力。这里讲的是一般的、持久的,而非特殊的、一时的动力与积极性。当然诱因也可以是物质与非物质的。
没有正当的诱因,如赏罚分明、赏善惩恶,任何组织不论是企业或国家,均不可能持久地发展起来;而发展便是硬道理,没有持久的发展、创造,便不会有更大的蛋糕;没有更大的蛋糕,就只有共同的贫而没有共同的富。要相对均贫,或相对均富,就取决于有否依据贡献的多少来分配产出。一般来说,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少劳少劳,不劳者不得食,应是符合一般人的公正或公平观的。有公正或公平,并不等于无视贡献,而一律均等的平均主义。于此,就必须把均等(一律分得大小相同的蛋糕)与公平(按贡献多劳多得,或多冒险多回酬)区别对待。
生产性扶贫路线
进而言之,在传统社会中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分配原则若贯彻到底,就难免会致成一个持久处于“寡”,均贫状的社会。这是人性使然。也因此,制度设计应考虑及公正(公平)原则,也用公正公平来促进效率与生产力,进而在公平与效率原则下,创造出更大的蛋糕,也让出头的能者,多付税额,让能者出头,也让能者多付(税或捐助金)。这才是对富者能者、贫者弱者两利的双赢。
当然,对于税率或遗产税类的劫富济贫,也应适可而止,免得能者不愿多劳。实则,税率过高,总税收反而会递减。据此,从利人利己的角度看,贫者也应鼓励能者多劳,以便能从中分到一些好处,政府也能从做大的蛋糕中,取得更多税收,用以使贫者脱贫。也就是,政府政策的重点是助人脱贫,能否致富,就看个人的能力、努力与造化。毕竟,任何社会均是富少贫多,政府的职能是在于,保障最贫者也能过上正常的生活,进而为他们提供受教育与培训的机会,以便加速他们的水平或垂直的社会流动。伸言之,扶贫应走生产性扶贫路线,至于权力寻租,如不劳而获,坐地分赃的寄生式发财,则应严厉取缔,以免破坏政风、民风等。
最后,对于通常的衡量收入不均的基尼系数也应看到,这是个依据申报的货币化收入来衡量的方法,它不包括非货币化或没申报的收入。在乡区,生活费低,也可能有部份需要,如食物是自供自给的,更无须付房租等,而城镇人则出入要交过路费、泊车费、高房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