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今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日,大马也年满50岁。子曰“五十而知天命”,一个年满50岁的国家,也应更趋成熟、圆融、更有智慧,更能平衡感情与理性,而不再让理性,成为激情的奴隶。大马也应变得更平心静气,而不再那么血气方刚,冲动躁进,而应既不保守,也不躁进。
在总结过去50年的历史经验中,我们能得到什么教训,拟出什么更明确、合理、平衡的路向?个人以为,从国情与世界潮流的角度看,大马若要与时并进,成为和谐的发达社会,首要之务是,应该转换其国族建设(Nation-Building)观。也就是,从国家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国族构建观,转向自由主义的国族构建观。
总的来说,新兴国家都会面对双重挑战,一为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另一则为国族建构。国家建构的要点是建立符合国情与有效的政治体制与国家机关,以便国家能有效运作。就此点言,大马本有不错的基础,惜在第四任首相马哈迪执政的20多年中,已深受破坏,以至于连司法体制与警方的公信力,也普受质疑。如何重建其公信力,已成了当务之急。一个国家若不能成为法治(Rule of Law)昌明的国家,是不配称为文明国家的。
就国族构建言,大马的中央执政集团与高级官僚层,依然颇受制于一个国家、一种语文、一种民族,单一文化的化多为一的一元化国族观。这种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欧洲的国族国家观,实为一把两面刃。它虽然曾有助于欧洲诸国的崛起,却也导致了二次世界大战。因为,它是在一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弱肉强食环境下,壮大起来的国家斗争工具,为德意志民族开拓更多生存空间的纳粹主义,便是其极端的表现。
自由主义形态
进入20世纪后期,随著自由、民主、平等、宽容、人权理念与多元文化主义的崛起,传统的强调化多种民族、语文、文化为单一化的国族国家观,已渐被唾弃,取而代之的,则是强调民族合作、民族互助,以便在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条件下,共同谋求彼此的共同的发展与共同的繁荣的自由主义型国族国家观。
所谓自由主义(Liberalism)是种重视个人权利、人人在人格、政治与公民权利平等,自愿选择的意识形态。它虽不否定民(国)族主义(Nationalism),却主张政治或国家认同,是可以与文化(语文、宗教、习俗)区别对待的。易言之,国族认同(政治、国家认同)之下,是可以与多元多样的族群认同(Ethnic Identities)并存。每个公民也可以有多种多层次,而不必起冲突的认同。简言之,认同有政治与非政治之分,而政治与非政治的认同宜区别对待,不必用压倒性的政治认同,来消灭非政治认同(如个别族群对语文、文化、宗教、习俗等的认同),强求一元化。
实则,在这个讲究自由、民主、法治、平等、宽容与人权的信息化时代,强求化多为一的国家主义型国族观;只会带来反效果,催生分裂主义与不平则鸣的正当反应。实则,不公不义,恰恰是强化族群主义的催化剂。反之,公平对待各族反而有助于族群共存共荣,合作与互助,也是塑造国族(Nation)与国民团结的首要条件。瑞士、芬兰等多元族群国,能成为世界上既是最繁荣,也是最具竞争力,最和谐的前列国家,就是因为他们走的是自由主义型国族主义(Liberal Nationalism)的路向。大马的中央决策者,也该认清时势,换个脑筋与思路了。一条道路跑到黑,只能是一条此路不通的死路。总而言之,必须认识到国族或民族(Nation)与族群(Ethnic Group)是不同层次的东西,是可并存的,不必节外生枝,多此一举地去化多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