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欣儒之鸱吓腐鼠,抱著“酸溜溜”的烂肉兀自感觉良好;那部“拙作”,我不“妒”更不“羡”,只是终于明白何以面对众多批评仍还是坚持“豆腐脑儿”、“红豆刨冰”,原来是把批评者全当眼红者,更把诤言当妒语。好一个自我陶醉法,胜于阿Q!
说不定责任在“老陈”的误导,加上又没及时将我8月4日的文章发给你,更兼误信旁某人;所以“很讨厌”云云,且免你一番“不知天高地厚”。但还是借你文题回一句:“学好语言学才搞规范化!”
你一句“我们过去华语的水平不高”,让我纳闷半天。后来终于明白你那把衡量“华语水平”的究竟是什么尺。所以说你是本地规范化工作“N次方本末倒置式”的祖师爷爷,你无须推辞;旁某顶多是“普通话为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的标准”、“词典为普通话规范的标准”,祖师爷爷开口自是不凡:“普通话规范词语为马来西亚华语水平的标准”。按你说,不死跟普通话规范词语马来西亚人的华语水平无法提高,乃至港台也如此;都说你“坐井仰观、胸怀天下”嘛。
如此胸襟,难怪尽视世人为“无知”。你愿意如此自我矮化,然后仰望普通话去攀高;但别把全马与港澳台也拉下水啊!我说过我不反对规范化,只是没见过你这么搞法的。
说你搞不清“规范”二字的实质,你还不认。拿你文章的话来说(我且按人话翻译):“红豆冰”不规范,这只是建议,仅供参考,“红豆冰”没有错?!
打个比方,就等于给比赛立规则,裁判说:这么做犯规,这只是建议,仅供参考,这么做没有错?!
换句话说,杨欣儒的意思是“红豆冰”定为“不规范”,但用也没有错、“红豆刨冰”定为“规范”,但不强制采用。(说你玩家家酒还不认:你列表列爽啊!)你并未“野蛮”地强制执行“规范”;只不过是我们“野蛮”地当你的“规范”是真的规范。原来,至今本地所谓“规范”都纯只是个人“建议”。终于天都光晒!
从未列“规范词表”
说到底,你明白“规范”吗?待我且哭且笑地看完你的文章,又终于明白你是误将“规范”与“普通话规范”视同一物?!我上一篇就说过,你列一个表对照“普通话词语”和“本地、港澳台词语”,谁都没意见。哪怕你死死热衷“规范”二字,就把表列成“普通话规范词语”和“本地、港澳台词语”,心里爽一把,别人也懒得挑你骨头。(那是“普通话规范”,不是全球华语的规范。这句话能看懂吗?)
亏你还顶著个隶属于教育部的“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副主席”头衔,也学著当官的说话不打草稿。若有一天副校长突然宣布:“所有男生都剃光头,这是规定;留发就是违反规定。”后来经人抗议,副校长说:“这是我的建议,仅供参考。”这不是明摆著耍人吗?!还是你又要依样学著“官话”:我的“规范”既是建议、我的“建议”就是规范,你吹乜?!
正是由于慎重对待“规范”二字,考虑到词汇的变异性,中国国务院的规范化文件从未列“规范词表”。而词汇整理的工作,后来以教育部名义“推荐”形式进行,如《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及近年年度公布的“新词语”。人家一个教育部,且谨慎地只说“推荐词形”;你杨欣儒个人“建议”的词表却大谈“规范”,且还“规范”至港澳台!再退一步说,其余都不追究,且认定你死跟普通话规范,那你倒是举出来,普通话规范化的哪一份文件列明了“豆芽”、“公共电话”、“毛燕”等为“不规范”?!我告诉你吧:没有!普通话规范化根本从未列“规范词表”!只因为词典未收就是“不规范”?(终于揪出旁某那一番“本末倒置式”的源头。)你且单拿一条“豆芽”到语言学界去验证,宣称:“我杨欣儒说普通话‘豆芽’为不规范!”看看有多少人买你的帐?不过先说明,笑掉人大牙你得自己负责赔偿!
所以我建议你把书名改作《部首、笔顺与“个人建议”词语》。这才名副其实,别人也懒得理你,也省得你天天疑心有人“既妒且羡”。再附送一条建议,若你的“个人建议”纯是照搬辞书词条,你也不用烦心列表、还得操心辞书修订向出版社交代,你就一句话搞定:“个人建议词语请翻阅《凡例》中所列辞书。(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这下总算明白,一切皆因杨欣儒误解滥用“规范”二字而起;原来所谓“规范词语表”只是杨欣儒“个人建议词语表”。既然是无所谓执行的“个人建议”,那可任其愿者上钩。终于天都光晒!
但为免节外生枝,杨欣儒的书名还是采用我以上建议。哪怕退一万步想,杨欣儒就死死热衷“规范”二字,那我们且再让十万步:凡杨欣儒说“规范”,我们都当是“个人建议”、或又退十万步,我们都当是“普通话规范”。(只是你还将一堆“本地、港澳台词语”词语都标为“不规范”,还得想办法漂白一下。唉,真会给人添麻烦!不然笑掉别人大牙,上门索赔事小,丢人事大啊。)
各词典有所不同
话到这里,自可结案,让你自行消化。只要你“规范病”别又乱发,我实在还有很多正事得处理。但为免读者受误导,我还是多说两句,也算是助你消化;省得你消化不好,老病又发。
第一,你举台湾官方语文规范化文件,说“都和规范词语无关”;我倒是问你,中国国务院颁布的普通话规范化文件中,你依据的是哪一份“规范词语”文件?普通话规范化文件中从未有如你杨欣儒这般的“规范词语表”!我此前就提过;你是睁眼说瞎话还是没看懂自己说什么,竟还言之凿凿“应该只针对词语规范来谈”?!说到底你还是“唯词典论”,所以我就问台湾教育部编订的《国语辞典》如何“不规范”?何况这部辞典更具“官方性”。正因《现代汉语词典》的非官方性质,其坚守学术立场,不紧跟官方规范化,如“树荫”不按照官方统读、“毕恭毕敬”不接受教育部的推荐词形;其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释义时有不同,如“咬文嚼字”。对此,你杨欣儒取舍的依据在哪里?你如何“规范”?你一堆辞书列出来倒很方便,但如此“多重标准”,实在怀疑你实际操作上的可行性。
第二,你举一个“兆”能表明什么?这是技术用语,视专门领域的操作需要而进行人为统一标准化。这能与一般生活词语类比吗?比如“定金”、“订金”,按照2002年中国《经济合同法》给“定金”下定义,人为分化二词。但“制定、制订”等到目前仍是混用。更何况“定金”的法定地位,一出大陆就不生效了。你难道是想告诉我一个“兆”需要各地统一,因此“红豆刨冰”与“腌萝卜干儿”也必须各地统一?若此法可行,中国语委早开会把“自行车”、“计算机”统一了,词典也不用一再修订,还等你来“规”他的“范”?!当语言学界宣称汉语国际化必然要求普通话与各地华语词汇进行协调时,我们马来西亚“专家”却高呼全球华语词汇必“按照中国的标准”!当语言学界密切关注著全球华语交汇互动下的词汇变异发展时,我们马来西亚“专家”却直呼全球华语词汇必“按照中国的标准”!其依据就是一个“兆”字的例子。
第三,“伊斯兰党”是专名,专名与一般词语的区别如此浅显的道理,你不会不懂吧。一个“回教党”改名“伊斯兰党”,说到底是自家的事;就像你“个人建议”的词表,你只要不用“规范”二字,谁来理你怎么搞。这完全扯不上社会语言规范。“回教党”改称“伊斯兰党”,不代表社会用语就由“回教”规范成“伊斯兰”。明白吗?
第四,“锡克族”名称可笑?那你杨欣儒倒说说,一个民族的称谓要按什么理据才不可笑?史籍所见以动物为族名、以颜色为族名都有;单一个瑶族的别称,以衣饰命名如“花裤瑶”、头饰如“尖头瑶”等都有。你杨欣儒倒是衡量一下哪个可笑、哪个不可笑?由一个“锡克族”类推出“基督族”等,真不知道究竟是哪门的词汇学?你怎么不说“如果可以叫‘熊猫’,那我们岂不是也可以叫‘熊狗’、‘熊灰’”?!!再按你的说法,本地称“福建人”专指祖籍福建省漳泉人,福州虽在福建却不叫“福建人”,又说“闽南话”专指闽南方言漳泉片,潮、琼二片虽也属于闽南方言,却不包含在内;这些都“简直是笑话”了?!各种事物的命名,都有其历史文化因素,岂能你一句“用错”来完全抹杀的?!至于说《全球华语词典》收“锡克族”可笑,这又是你杨欣儒“唯词典论”的又一误区。《全球华语词典》属于一部描写型词典,功能与编纂原则都与《现代汉语词典》不同,你那“一把尺衡量天下”的毛病实在麻烦!
(下篇明日续刊《名家》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