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我的不安与焦虑无法获得舒缓,担心日渐升温的宗教事件影响日常生活;特别是伊斯兰教局官员的执法行动,冲击我对中庸国的信心。
还未来得及消除疑虑,上周又发生与宗教有关的争议。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在国会说,大马不是世俗国。尽管这已非新鲜争议,依然激起千层浪。
曾在2001年9月29日宣布“大马已是伊斯兰国”的前首相马哈迪,却在13年后的6月16日转态表示,大马的多元种族、宗教和文化无法导致我国没有条件成为伊斯兰国,若强制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将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
他批评加米尔错误引述宪法,指民事法庭无权审理伊斯兰法庭权限内的事务,并认为,伊刑法对大马而言不是公平,因为只针对穆斯林的伊刑法将延伸令社会不稳定的问题,有违伊教教义。
马来西亚该归类为什么国家?身边朋友问,大马怎么啦?为何出现伊斯兰国与世俗国的争辩?
这种毫无生产力的争议不仅无法提高竞争力,口水战不会增加经济成长,也无法降低财政赤字,亦未能提高国家形象,对反贪腐更没有帮助。
那为何还要纠缠于这些概念?图什么?一口气?抑或满足特定人士的需求?加米尔的国会答复代表政府的立场,内阁采取集体领导和集体负责,若无部长挺身而出解释,这将是首相纳吉的立场。
我不是宪法专家,也非伊斯兰学者,不过,站在黎民百姓的角度来看,大马从来都不是伊斯兰国!《联邦宪法》阐明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能否就此诠释为大马不是世俗国?大家有不同观点。
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引述牛津字典的释义,世俗是指和宗教没有关系,世俗国的治理与宗教毫无关联,可是大马可看出宗教与国家有关联,因此大马不是世俗国。
他也裁定加米尔的大马非世俗国言论没有误导国会,无需交特委会处理。
不过,马大法律教授阿兹米沙隆认为,联邦宪法反映国家性质的变化,大马是一个结合自由民主的理想与种族性优惠待遇的奇异的组合,宪法也具备宗教元素。
他认为,宪法的宗旨是维持自由民主和平等的基本原则;同时也将马来人的传统价值观(王室和伊斯兰)放在特别位置。
这些价值观不应该影响世俗和多元种族的施政制度。为何目前走到这么无奈和争议的处境?原本引以为傲的多元民主核心价值为何遭侵蚀,变成独霸形象?
这与过去数十年的伊斯兰化,宗教元素渗透入政治与施政,发挥巨大影响力有关。巫统与伊斯兰党的竞争,宗教优越感日益膨胀,令非穆斯林不舒服。这也不是好征兆。
原本应该在1990年完成历史使命,退出施政舞台的新经济政策,在过去20多年一直以其他形式延续。任何质疑者被标签为反马来人/挑战宪法赋予土著的“特权”。
实际的情况刚刚相反。无奈自私的政治议程扭曲宪法精神,种族和宗教主义横行,狂妄的叫嚣令人不安。
结合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自傲感,我们陷入宗教和族群漩涡中。目前有没有解决方案?看回过去两届大选后发展走势,我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