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获同行来电,申诉一则新闻报导被某高官指责为错误引述其谈话,心理甚是委屈。被指错误引述公众人物谈话,是在前线执行采访任务的媒体工作者,常会面对的情况。
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类似个案,还是发生在神圣的国会殿堂内。当年,某政府高官针对某宗涉及外国人的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语气激动地下达逐客令,叫不满大马警方的外国人回国。
有关言论见报后掀起热议,高官随后召开记者会为本身的失言公开道歉,但席间又归咎媒体“错误引述”其谈话,还说可能是记者不明白他的意思。
在场一名紧跟事件进展的记者不甘啃下“理解能力差”这只“死猫”,即场反问高官:“你说记者错误诠释你的意思,但当天出席记者会的每家报章记者包括马来报都报导同样的新闻,难道每个记者都听错了吗?”
当时,大家屏息静待回应,高官先是楞了一下,但很快又发挥面不改色的本事,避重就轻地把话扯开,最后还挑战记者大可拿出其谈话的录音来证明他的“清白”。
类似上述被指错误引述政治人物谈话的例子,是采访线上司空见惯的事,实际上,媒体是否真的差劲到常常错误引述他人谈话,相信明智的读者心中都有一把尺。
政治人物基于自身利益不尊重媒体专业,常把媒体工作者“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把媒体当成免费宣传工具,却刻意忽略媒体监督政府施政的功能,是可笑。当利用媒体做了宣传,发现效果没有预期中好,或弄巧反拙,把责任归咎在媒体错误报导上,则是可恶!
一些政治人物一边要求国家施政单位不要干预媒体作业,但另一边其实自己却在操纵媒体,把媒体当成个人传声筒,对于不利本身的报导或评析对报社采取封杀等报复行动,更是无知。
如今,人们普遍对国内媒体的印象是从人民喉舌转为政府喉舌,也认为平面媒体所报导的并非事实的全部,却鲜少有人理解平面媒体工作者在有限的空间下坚持理想所面对的委屈。
我们常在处理新闻时面对不同的挑战与问责,行走在新闻自由与法律责任及政治压力的钢索边缘,有责任及使命感的媒体工作者,都理解新闻自由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也明白媒体的社会责任在于维护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而非随波逐流。
坚守岗位的媒体工作者要在现实的环境中与当权者抗衡,依赖的除了是那份热忱与信念,来自社众和所属报社的支持和信任,同样重要。
对于那些常把媒体“错误引述”当做推搪责任借口的公众人物,我们不会,更无需过于介怀,因为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