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社会史研究为例
在飞往吉隆坡的航班上,不经意读到本地某作者在本报上所撰写的〈汉学研究的新方向〉,引发了本身的一些思考,故在此也略抒浅见,供马国俊彦参考。
提起“汉学”,首先想到的是海外学者研究中国问题,或者说是站在海外看中国。这里有一个立场问题。春秋战国以降,作为当时中国文明最发达的黄河流域居民,自我称呼是“华夏族”。相对应其他少数民族不是“戎”、就是“狄”,统称“胡人”。用“汉”这个字作为人群的称呼,源自于匈奴族对西汉统治下黄河流域居民的称呼,他们称“大汉”天子治下的人民是“汉人”,与之相对应,匈奴族就被“汉人”归入“胡人”。这些都是他者的认知,因此,“汉学”就是海外对中国问题研究的他者的称呼。如今中国内用“海外汉学”来称呼,显然更为贴切。
在经济改革开放的同时,中国的学术研究也日渐与国际潮流接轨。放眼看世界,成为新时期学者的必备功课。在经历了20世纪的学术发展之后,国际汉学研究到底发生了什么新的变化?以欧美学者为代表的国际汉学界,对有关中国历代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等诸多领域,皆有浓厚的兴趣,成果蔚为大观。综观汉学著作,研究方法虽各有不同,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之后逐渐兴起了一股社会史的研究取向,在经历了几十年发展之后,成为史学的主要潮流。
反对史学的碎片化
所谓“社会史”,顾名思义,很容易认为是研究社会的历史。中国在80年代以来,很长时间之内是将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文化史等等领域之外的内容归入社会史,只不过那时候还有个叫法是“社会生活史”,主要研究民众吃、穿、住、行的日常生活。这个转变是源于研究视角的变化。这个变化就是由“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由“国计”到“民生”。前者指传统政治史、经济史等向来是由中央政府来制定政策与决定实施的“国计”。后者就是民众日常生活的所谓“民生”。这种转变是受到了海外汉学的重大影响。但是研究内容的变化并不意味著可以跟得上世界学术发展的步伐,从而做到“预流”(陈寅恪先生语)。更重要的是研究方法是否能跟得上。
就欧美史学界而言,法国年鉴学派的兴起是社会史研究产生的重要标志。众所周知,马克布洛赫等人倡导“综合历史”及“总体历史”,所强调的就是反对史学研究的片段性和碎片化,尤其是反对学者在各个狭窄领域内自我陶醉。其中布罗代尔在其名著《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等著作中极力主张长时段的长波(long wave)研究,即日常生活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尤为振聋发聩。而在20世纪初期开始出现,五六十年代空前发展的新史学(New history),一反以兰克为代表的传统史学,提倡广阔开拓史学研究领域,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分支合作,强调史学家对史料的解释,重视历史学与现实的关系即史学功能等。1975年出版的勒华.拉杜里的名著《蒙塔尤》,更是一部震惊西方史坛的微观史学大作。书中运用人类学的方法,在教会遗存的拉丁文档案基础上,研究法国南部比利牛斯山区中一个叫蒙塔尤的小村庄的社会文化史。该书既重视对村庄的社会结构与管理、经济活
动、文化网络等结构性的考察,也重视结构中的个人,尤其是对一个牧羊人皮埃尔.莫里内心精神世界的挖掘令人惊叹。这就是年鉴学派所提倡的总体史观与社会史观得到了完美的结合。
跨越传统领域
在其影响之下汉学研究也未能例外。比如笔者较为熟悉的北美的宋史学界,选择社会史作为自己研究领域者自70年代末期就已经开始。韩明士(Robert Hymes)80年代对两宋江西抚州士人做了详细的分析,得出了抚州士人北宋时“中央化”,南宋“地方化”的结论。而后柏文莉(Beverly Bossler)对两宋婺州士人的权力关系网络做了研究,这种地方个案的研究并未停留在对地方事实的描述上,而是站在国家层面观照地方事务以及地方精英(local elite)的活动。这种选题的取向,是源于古代中国地域广大,根本无法用地方经验来作为国家认识。更多的学者逐渐意识到,古代中国大一统的局面下,之所以广大地域成为一个国家,是因为有共同的儒家文化的内在凝聚力的存在,而对于各个地方而言,又各有自身独特的地域特点。故而国内对“社会史”的认识,逐渐摆脱了原有的看法,将之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来看待。
选取中国的华南和华北作为典型地域,各有两部著作可以作为代表。华南以香港中文大学科大卫(David Faure)教授的Emperorand Ancestor:Stateand Lineage in South China(《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最为知名。这部书所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是:朝廷的法典条文,民间的礼仪习俗,二者如何交织在一起,指导著“华南”这个有意识的、历时数百年的地域建构进程?也就是说作者同时关注“国家”与“地方”,国家制度在华南地区的实施过程中,如何与地方经验发生互动而产生变异,最后构成了中国大一统下的华南。由此回答了在南宋以降漫长的数百年之内,华南地区是如何由蛮夷之地变为神州之境。
华北则以现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的赵世瑜之《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为典范。这本书是作者的论文集。这里的所谓“小历史”,就是那些“局部的”历史,比如个人性的、地方性的历史;也是那些“常态的”历史,日常的、生活经历的历史,喜怒哀乐的历史,社会惯制的历史。这里的所谓大历史,就是那些全局性的历史,比如改朝换代的历史,治乱兴衰的历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典章制度的历史等等。以往我们的传统史学对大历史的研究,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但问题出在人们用某种绝对化的、单一化的宏大叙事模式去研究这些问题,抽去了这个“大历史”的生活基础。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生活基础还给“大历史”,这个生活基础就是我们所谓的“小历史”。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汉学研究,抑或是中国问题的研究,在社会史重视“国家”和“地方”,或是“大历史”与“小历史”的框架指引下进行的,都不外乎是年鉴学派以来所主张的总体历史观和微观研究的结合。只是这种要求,在很多时候被忽视。可喜的是,近来在和一些新马青年学人交流的过程中,已经发觉不少人已开始逐渐摆脱过去一味“钻进文本堆中作考究文章”的局限,有意识地关注到如何跨领域(cross disciplinary)发展的问题了。相信未来在更多的传统领域(包括政治史、史学史、思想史、经济史等)能够多借鉴/结合社会史的研究范式;那么,衷心期待传统汉学研究因此能够在新世纪中继续完成更多重大且多姿多彩的范式转移(paradigm shi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