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法庭新闻引起了举国瞩目!“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被告沈可婷被柔佛新山高等法庭判处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成立,必须即时入狱,引起了大众的哗然。
一群小孩深夜时分,不安分守己待在家中准备就寝,反而在高速公路以蚊型脚车炫技,享受著极速所带来的快感,体验著在同伴群中被人投以崇拜的目光,直把公路当作自家的游乐场。待速度与激情发挥得淋漓尽致时,也就是他们生命终结的时刻。
什么是蚊型脚车呢?普遍上,它的特征就是椅垫被调低,没有配备煞车器,也没有配备铃铛。总而言之,以这样的配备行驶在公路上,本就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情,更何况当时是深夜时分。
可惜的是,就算是媒体与相关单位三番四次揭露蚊型脚车所带来的危害,还是阻止不了青少年把马路当赛道的不良嗜好,有者甚至还变本加厉,而这群人是长大后成为非法飙车族的潜力股。
养不教,父之过,生育孩子就有责任养育他们,灌输他们正确的道德观念,也应该教他们分辨是非对错,并阻止他们参与不良活动,而非不闻不问,待发生意外才来后悔莫及,甚至将责任悉数推给其他人。双薪家庭并不是将教育孩子责任抛诸脑后的理由,也不该成为合理化自己不称职的借口。
就这样,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大好青年无端端遭遇了无妄之灾,多年来必须面对镁光灯的聚焦与频频曝光在公众视野,其所承受来自外界的压力非笔墨能够形容,其心灵与精神肯定是备受折磨的,如今更是必须承受牢狱之灾。
本来,推事法庭以案发时被告无超速、无酒驾、没玩手机与系好安全带,认为其并无鲁莽驾驶,宣判其无罪。不过,高庭却推翻了判决,以当时是凌晨三点,现场光线不足,被告应该要更小心驾驶为由,宣判其鲁莽驾驶罪成。
令人纳闷的是,一个遵守交通规则却因为其他人错误使用公路而被裁决有罪的人,不被暂缓执行判决保外候审,可另一边厢,那些背负著罄竹难书贪腐罪的人士,却还可以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甚至还可以申请拿回护照出国,这其中逻辑真让人丈二金刚摸不著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