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言之,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一些异质性,但也会有一些共性。如说甲与乙在生理上可能一个肤色白皙,另一个肤色黝黑,但都是O血型。同样的,在文化上,甲与乙可能一个信仰伊斯兰,另一个信仰印度教,但同样喜欢交响乐、不欣赏背信弃义的行为。
换言之,若放任不同的个人自由互动,他们可能渐渐会随著生理或文化共性而凑到一块。但当然,生理共性未必能确保个人与个人之间一定会和乐相处,有时候文化共性反而更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正面关系。如说同受英文教育的不同族裔,可能发现彼此之间在某些方面还比与受其他教育的同族裔人士更有共识、共鸣。
共性应建立在“个体”上
然而,若以为受同样教育必会促进不同族裔之间的良好关系,恐怕也只属一厢情愿,因为尚有其他的文化异质性足以疏离和区隔他们,如说不同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等。职是之故,即便在我国尚有相当多不同族裔国民共同接受英文教育的年代,还是会爆发族际矛盾和紧张。而今天在国民学校里,也难免不时有文化少数者受冷待、歧视的现象发生。
也许,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异质性和共性都是无法消除的,若要选择某种生理或文化共性来硬性整合所有人,恐怕只会弄巧成拙,甚至会造成无可弥补的破坏。那些迷信单一血统、语文、文化或宗教可以整合、团结、和谐社会的人士,若非天真,便可能是居心叵测。
无论如何,如此说并非意味著人们应该放弃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共性,只是这共性不能仅出于某些人,尤其主流群体单方面的诠释和定义而已。且有关共性必须具备足够的客观性、开放性,方能容许各方找到其能信服、认同和适应的基础。
质言之,各种现代制度何以能够逐渐流行全球,其中一点便是其把人类共性建立在“个体”之上。即每个人都是具主体性的个体,天生既有其不可被他人无理、无故剥夺的权利,而社会是如此个体平等参与的场域。这种现代个体主义虽不是许多传统社会本有的观念和价值,但因其足够客观和开放,所以才能建立起其正当性而逐渐普及。
遗憾的是:今天却有一批教育背景不知出了哪些问题的人士,竟然力主压抑,甚至铲除个人的主体性,然后搬出某种自以为正当、神圣、绝对的所谓文化共性来企图捆绑所有人。于是乎,一些因此走向极端者,便开始使用语言,乃至行为暴力来冲击社会原有的多元平衡,导致社会越来越走向文化极权化、刻板化。
在某些社会,甚至包括本国,个体主体性在文化极权化之下的凋零或未曾开花结果,或许正是现代化难以稳步发展、成熟,以把国家带往健康的公民社会和民主社会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