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组织衰败也源自内部纷争、夺权,以及互撬墙角所致。柔佛华校董教联合会经过这几年的内部纷争,终于将过去不大重视组织文化发展以及修章程序等问题浮出台面。社团注册局撤销注册资格是一大警讯,必须正视之。
柔佛董联会于1949年筹备创立,1955年获得注册证,成立初期,即是涵盖华校董事及学校老师的一个组织。其组织名称为Persatuan Pengurus dan Guru Sekolah Cina Negeri Johor,至今没有更改过,也都相安无事。
惟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二项诠释(Interpretation),社团(society)是不能包括学校、学校行政管理层、家长会或家教协会等,也因此柔佛董教联合会的章程必须相应地做出相关修订,才能符合社团法令的要求。
本是内部可解决之事
然而,过去柔董联会皆处于和谐的状态,任何的纷扰皆没有惊动到社团注册局。(各位如果记忆犹新,应该记得多年以前,柔华总也是因为纷争而闹到社团注册局,最后也是因为社团法令诠释这一项,导致已经转为公司行号的新山中华公会“不能成为社团会员”,而黯然“被退出”柔华总。《1966年社团法令》的诠释也规定公司行号不得成为社团的会员。)
社团注册局一向来不过问华团组织的内部问题,不过如果有内部人员不断地去向社团注册局投诉及挑起疑点,那么社团注册局官员就不得不重视相关投诉,而采取行动。
柔佛董联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从原任署理主席萧庆璋等人,因不满陈大锦主席对于某位理事的代表性问题的处置,遂而提出其实整个组织因为涵盖了校长及家协成员等,严重不符合社团法令的要求,因此才会引起社团注册局的注意,准备采取行动,并且要求柔董联会转去教育局注册,否则将被撤销注册资格。
柔董联会的章程及名称是否需要修订,本是一项内部可以处理及解决的问题,可惜萧庆璋等人容不得陈大锦继续担任主席,而去社团注册局挑起相关问题,导致事件越发纠结难解。在这个过程中,陈大锦正好卸任华仁中学董事长一职,转任华中顾问,因此陈大锦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得以担任柔董联会主席,甚至担任董总主席等,亦被萧庆璋等不断挑起。
摆在眼前的有两项争议,一是社团不能涵盖老师,因此柔董联会章程及名称需要修订;二是根据现有柔董联会章程,华校顾问是否可以担任柔董联会理事?我认为这些都是可以透过组织程序,召集会员大会来理性商讨和处理的。切记,内部纷争不能升级到拖垮组织的境地。
我相信内政部长应该会再给柔董联会一个机会,恢复注册资格,期待柔董联会能够痛定思痛,将组织章程做一次完整的修订,整装再出发,继续为华教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