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资源,终究是有限的。不论教学,行政,规划,管理,皆应据此分配,作息才能有常。话虽如此,这个国家的领导似乎总是不以为然,而是倒转过来,促成时间配合所需。
因为这样,我们看到中、小学校课程的佶屈聱牙,仅用八小时上课,显然捉襟见肘;只好一再加长时段,设法延后放学;每逢周末和学校假期,甚至也要强制学生回校补习。
此风既长,也就难怪国会下议院的辩论,亦也是如此这般填鸭式地应对。国会下议院副议长罗纳建迪乃至宣布:4月5日的短短9个小时,需要内完成9个法案的辩论,每位国会议员配给的辩论时间只得微不足道的10分钟!
这是什么立法之道呢?起草国家的法律,是再严谨不过的。之所以需要议员参与辩论,正是旨在集思广益,一起探讨条文的不周、闪失、罅漏和破绽,从而成就圆满的治国规章。
那么,每人只能临急蜻蜓点水地在十分钟内,匆匆忙忙起立发表修立纲纪的个人那点心得;国会的YB们怎么可能及时发现深藏9个法案之中的差池、舛误和纰缪?
何况,一众国会议员可还是3天前,才收到9个法案的初稿。连夜挑灯细读,想必也需要一段时光。难怪资深的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率先直表不满,坦指国会并不认真看待相关法案。
不仅如此,为了通过剩余的5项法案,下议院还要因此停钟辩论,直至深夜才告一个段落。可是,抽拉顶磨,顶触揉搓,经过连续n个小时的议会,不知道精疲力竭的议员,还会有何独辟蹊径之新语?
这么一说,难道国会之辩论,只纯属形式之需要,所以不得不遵章处理,意思意思?此时此刻,回顾当年陈志勤医生辩论之认真,讲稿的精彩,我们不禁神伤:十分钟,能说出什么大气磅礡的非常正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