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台湾的朋友用闽南语说一句俗谚“一兼二顾,摸蜊仔兼洗裤”,意思是兼做二事,一举两得。里头的“蜊仔”,他们读作“la”,即蛤蜊,也即马来西亚华语里常说的啦啦。只是“la la”比“la a”多了一个声母“l”,第二个音的声调也较高。
(当然,台湾闽南语不用汉语拼音四声符号,我是为书写和阅读方便姑且用之。)
既然“蜊仔”和“啦啦”是同一物,为何读音有异、写法不同?与几位学语言、学历史的朋友聊起,就作了一些大胆假设和一些随性分享。约略如下:
我们的福建籍先辈从中国闽地南来,带来了“la a”这语音,但没有带来“蜊仔”这文字。可能他们有部分是文盲,也可能他们识字,但不懂得把方言“la a”文字化。结果口头上的“la a”就变成了“la la”,再被音译为“啦啦”。
最初说“啦啦”的或也只限于闽籍人,但久而久之,客家人、广府人、海南人等其他籍贯人也吃“啦啦”,也说“啦啦”,“啦啦”遂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物名。
如今,不谙方言,只懂得说华语的年轻人也说啦啦。那啦啦还算是个方言词吗?不如视之为本土华语词汇更恰当。
走入巴刹,大家都说啦啦,不说蛤蜊;去吃煮炒,只有甘香啦啦,没有甘香蛤蜊。问问非华人,连他们也知道什么是“啦啦”。
这词是从一个籍贯跨越到了另一个籍贯,从一个族裔跨越到了另一个族裔,成了大家的共同词汇。而最美丽的是,这整个过程并不是在一个强势的语言教育政策干预下完成的。
民众觉察到为了沟通之便,他们有学习他者词汇的需要。然后自然而然地,由下至上,他们在日常的说和写之中促成了这词汇的统一。
问题只是,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准备如何去面对这事实?
如何去面对“啦啦”以及隐藏在其背后的马来西亚华语和普通话之间的差异?
告诉你的学生,啦啦是错的,蛤蜊是对的,一笔抹去这词汇背后的本土文化意义?
还是说,我们拿出一点自信,编撰一部属于我们自己的词典,让啦啦名正言顺的成为一个马来西亚华语词汇?
退一步说,即便我们还没有足够的条件去编撰出那本属于自己的词典,也恳请老师们在课堂上高抬贵手,包容异声,不要剥夺了学子们说啦啦和写啦啦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