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牧师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其实早已不是新闻,惟这并不折损了其作为社会良心和道德标杆的条件。毕竟,他确是在全世界有目共睹之下,面对种种艰难和凶险,勇敢地担当起为人民争取权益的使命,甚或因之丧失了性命。质言之,马丁路德金不是没有诚信问题,不过瑕不掩瑜,历史还是得公正地肯定他耀眼的贡献。
我举上述例子,不是试图为犯错的伟人说项,而是要指出人毕竟是有多种“可能性”的复杂动物,诚如杀人不眨眼的大盗,也可能会溺爱儿女、关照弟兄,甚至同情路边的野狗。之所以,社会价值及标准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引导、规范、教化,乃至约束人性,鼓励其好的一面,制止其不好的一面。不论是谁,即便是亲友、领导、偶像、伟人都好,该赞或该骂的,都须公正严明,不能沦于感情用事而偏颇、苟且、袒护。
如诚信这样的品质,对社会的维系和发展而言,乃十分关键的,根本无可妥协。若社会的诚信破产,以至假话、假唱、假打、假钞、假货、假创作、假文凭、假证件、假执照、假公司、假和尚、假先知、假神仙、假警察、假医生、假博士、假拿督、假情人、假留学生等泛滥成灾的话,肯定得集体遭殃。是以,在不少社会,失信不仅是道德操守问题,更是社会公正和安全问题,失信者是必须受法律制裁的,轻则罚款、罚劳动,重则坐牢。
当然,理想和现实之间总是有点距离,人们就算明白诚信的重要,但生活上还是会见证一些丑陋的失信行为,甚至某些人还身不由己地被迫“粘锅”。如文坛,乃至学界,造假的事并非少见,惟基于造假者或单位的权势雄厚、后台坚硬,人们往往奈何不了。无论怎样,失信者纵使没受到应当的惩罚,始终会被知情者所鄙视、唾弃、杯葛。可悲的是:腐败体制会纵容、包庇失信者,甚至还反过来对付揭发失信案的吹哨者!
对于个体而言,诚信乃立足社会的基础,不论一个人多么有才华、理想、爱心,若诚信打折的话,其所作所为,甚至丰功伟绩——除非如马丁路德金那样乃众目睽睽之下的事实——都可能沦为问号。毕竟,谁会全信一个有造假嫌疑的人呢?这社会已太不缺乏老黄卖瓜、自赞自夸的“江湖佬”了。失信会让一个人被重新检视和评估,这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点醒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