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大幅加薪与私人企业制定“最低薪金制”原是劳动市场取得均衡发展的好事;以华裔为主流的中 小企业受到的冲击最为严峻,甚至有些行业可能承受不起生产成本激增而面临倒闭的危机。因此,深入探讨中小企业申诉的困境并给予协助,与公务员薪金制一样平 等对待,为中小企业制定更具弹性的“最低薪制”急不容缓。
最低薪金制或为先进高收入国奠基,其中最关键的,为带有强逼性促进企业转型,逐渐减少外劳的依赖,投入高科技工艺型企业,从而取代密集劳力企业的政策。
从发展中国家迈向先进国,淘汰低薪资的劳动力密集企业已无可避免。以中国为例,沿海各特区中小企业,受到薪酬飙高冲击而倒闭,或迁徙到西北部,甚至转移到越南、柬埔寨等工资低的国家寻找出路;我国中小企业已有一小部份撤往印尼发展,避开最低工资造成生产成本上涨的打击。
企业转型需要庞大财力支援,除企业本身向银行融资以外,政府做为后盾尤为重要;换句话说,在经济转型计划之下,应优先为中小企业注资作为提供转型所需的协助,一旦转型成功,由市场决定薪资数额,才能解决最低薪资的困扰,以及实施最低薪金制的时机。
我国中小企业是国家税收的一个重要部份。若还未准备好就实施最低薪制,从而造成裁员、工厂倒闭,或撤迁至邻国发展,将导致失业率高企,税收减少的双重打击。
中小企业建议分阶段实施最低薪金制,给予5至10年缓冲期作好准备,值得从长计议。此外,由于地理(区域)环境的差异,各地生活水平高低不同,原本 的各业薪资已有所不同,一律实行最低薪金制,对于生活水平不一的城镇有欠公平之处;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规模的大小,也是考验最低薪金制不可忽略之处。比起 数百名雇员的企业,规模小的企业肯定经不起成本增加的压力而倒闭。实施最低薪金制的目标应选择在500名以上员工的企业率先实施,以按部就班的程序加以落 实。
政府与私人领域对于最低薪金制仍旧没准备好,仓促强加实施都会带来弊多于利的结局,既伤及别人,也伤到自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