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暴力倾向从最近发生几起事件来看应该受到关注。继2月6日雪州KFC快餐店打人事件发生后, 槟城226反稀土“绿色大集会2.0”,一批巫统党员与土权成员叫嚣闹事,不仅围殴民众、打伤记者、以头盔敲击槟首长林冠英官车、阻止支持者发言,以种族 歧视字眼辱骂在场者,甚至有人意图袭击槟首长,有逾百媒体人促警方对付滋事者。
更令人难过的是,校园原是最安全的地方,学生 竟然也受到为人师表的老师的暴力“伺候”,结果身心及肉体均受到创伤。2月29日,巴生中华独中音乐老师对学生施予体罚引发肢体冲突。学生控诉,老师约向 他打了10多拳,多数拳头攻击被他以手肘抵挡下来,不过,他还是被打中嘴巴、脸部等,结果嘴唇爆裂、脸部红肿。3月3日砂拉越一所中学老师,在检查学生手 指甲时,以藤条鞭打指甲过长的学生手指关节各80下,致关节受伤,上述两起事件,家长都愤而报警。
暴力是一个文明社会所唾弃的行为,而且为法治社会所不容,但为何以暴力来解决问题,或以暴力来制造事端的现象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呢?
暴力的发生可以根源于多种因素,有些事因为“见不得光”唯有以暴力来解决矛盾与冲突,黑社会的以暴易暴会周而复始,就是崇尚这种暴力精神。有些暴力 的发生是因为权力的失衡,如劳工无法与资方争取到应有的待遇与福利,或者资方存在明显的剥削,劳方在无法依法讨回公道时,暴力的行使成了必然的手段,中国 的劳资冲突甚至有激烈到集体烧工厂泄愤的例子。
暴力的蔓延有模仿的倾向,当暴力能轻易的达到目的时,人们就会相信手上的拳头原来可以比教条的法律更管用。当人民行使和平的手段要求民主人权时,如709大集会,警方对手无寸铁的市民采取暴力驱赶时,事实上已经误以为“武力”即是“权力”,难怪要受到市民的强烈抨击。
弱肉强食乃社会的普遍现象,法律除了在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外,就是要保护弱者。中国境内发生车祸,如汽车撞伤自行车骑士,法律优先保护的是弱势群体,而后才看车祸的责任归属以及谁是谁非?这虽然引起很大的诟病但还是普遍被中国社会所认可。
要遏制暴力,对施暴者必须严惩,惩处不严,难免会起示范作用,令施暴者无所畏惧。作为执法者,警方不能无视自己的权力,对暴力的发生视若无睹,只会 削弱民众对警方的信任,进而对国家失去安全感。当人们对自己的生命财产不再相信国家机器能有效保障时,社会的安全网将动摇,社会的暴力与罪犯必将有增无 减。
当施暴者和受害者最终经过调停而达成和解,看来是完美落幕,但不一定是“皆大欢喜”,对于真正的受害者,特别是学生,或在场目睹暴力发生的学生,其 身心受到潜藏的伤害却不是和解所能消弭的。而攻击记者的暴力分子,我们更希望司法不能手软,必须严惩不贷,势要他们向法律低头。
我以为,有时对待暴力者我们要懂得拒绝和解,让施暴者受一定的惩处,或许才能使施暴者警惕,也同时教育其他暴力分子“法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