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昭公二十年》中有个关于“和”的典故:齐景公因臣子梁丘据总是讨好自己,因而认为他与梁的 关系可谓“和”。不料一向敢于进谏的晏婴却认为这仅算是“同”,而非“和”,因论道:“和如羹焉,水、火、酰、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 之,齐(剂)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
换言之,如果某方只是一味屈就、迎合、讨好、退 让,那实无所谓“和”之关系,仅有一方威慑、垄断、专制、占取等的“同”之关系。晏婴此言之目的,显然在于提醒和告诫齐景公不要被倾斜的地位、权势等所扭 曲的表面姿态;或者不老实的功利计算所编织、营造的关系假象所误导及迷惑,应更开放、通达、中肯地鼓励臣子们真诚、勇敢、坦荡地对自己说真话,如此方能更 清醒、更英明地治理国家。
晏婴虽非属儒家,甚至还很不客气地批评过儒者,但他对和的看法和儒家颇一致,即“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这表示和谐并非得建立在同质性 之上的,毕竟和的精髓正在于“接纳”、“包容”、“尊重”、“公允”、“礼让”等,也即对异质性的肯定或中立态度。若执意要消除异质性,那反倒是在给和扯 后腿、穿小鞋,不仅和不了,甚至还会催生更多、更深刻的不和,导致无止境的纠结和怨怼。
当然,也许孔子针对的只是特定层面,如说个人倾向的不同而已,要不然他也不会说:“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卫灵公》)毕竟“道”乃人际,甚 至天人之际最核心的原则,否认道,或歪曲、障碍道者,是难以与之相处,遑论去配合、苟同或屈从的。如说主张和谐,反对霸道,就是合乎道的态度,所以对于那 些反和谐,企图以强力、强权来蛮求同化或统化者,实在不必对其妥协、予其尊重。
实际上,晏婴甚至有“不同而和”的想法,即正是不同,才会有和的积极效果。于同样的典故中,除了羹,他还举了音乐而论道:“声亦如味,一气、二体、 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旋,以相济也。”是以,若无各种食材和 调料,羹就如“以水济水,谁能食之?”同样地,“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简言之,就是不同,才有“和而美”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