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 学校和社会总是在告诉我们,在尚未了解某事物之前,不可妄作评论和下判断。学术圈中,对于不知的事物侃侃而谈,更是大忌。
但是最近发现许多人在尚未了解事情之前却大肆发言,这完全颠覆了我对以上戒律的认知。一些人认为香港人为何不像净选盟Bersih那般上街示威抗议就好,为何要冲击警察防线;一些人认为香港警察应该执法,为何许多人要抗议。
如果不了解香港的政治制度和至今的发展,就无法理解香港今日抗争走到如此手段。
香港立法会如同马来西亚国会,都是多数票者赢得议席。可是,马来西亚222个国会议席都是全民直选的,香港却不是。香港一共有70个立法会议席,但是只有一半是开放全民直选,另一半由功能界别所选出。
如同马来西亚国会一样,全香港划分成35个选区,由人民直选他们所在地区的立法会代表。功能界别则是按照职业来区分,以代表不同职业的意见。这些功能界别的议员通常是小圈子选举所产生,例如商界的两位议员分别是由香港总商会和中华总商会的会员所选出。这种以职业区分是一个非常老旧的社会区分方式,至今已经在选举中不用。许多香港人对此有意见,但是却因为既得利益者掌控著立法会而无法改变。
结果,这些功能界别选举产生的议员通常由执政者支持的人当选,而缺乏民意基础。即使一些界别的成员试图打破这局面,但是局面依旧艰难。此外,特首选举更是小圈子选举,由少数人决定候选人与投票决定谁是特首,更无法代表民意。因此,通过政治管道以反映民意,或者藉著选举惩罚政府等做法,在香港是不存在的。
所以香港人只剩下社会运动一途。香港人上街示威,已经是正常不过的事情。1989年有150万人上街抗议六四事件(当年香港总人口才600万),这纪录直到今日的反送中运动才打破。可是6月9日的百万人上街抗议之后(每七个人就有一个人上街),政府却依旧不听从民意废除,进而促使6月12日至今的暴力示威。
未搞懂前不胡乱发言
简言之,香港是在所有正常和平的管道都不行之后,才用上今日如此激烈的手段。如果要控诉促使示威不断的元凶,那么香港的政治制度与拒绝改革的上位者就是。
一些人认为香港警察应该执法,但是从一开始就没否定警察执法,而是指责警察执法使用过度武力(攻击已经束手就擒的人)、违反条例(驱散示威群众而不是追打已经散去的示威者)、执法不公(放走攻击示威者的人)与胡乱执法(父母带小孩骑脚车竟然被说非法集会)等等。简言之,讨论的问题不是经常是否应该执法,而是警察是否执法过当。但是很多人却以为讨论的是前者。
这些不知香港政治制度与当今示威的关系,以及不知道香港警察执法问题症结的人,却在大声批评香港示威者。过去被学校和社会教导说在未搞懂之前不可发言,特别是在公共议题上,可是看见这些违背此教育的言论,让笔者深感怀疑这戒律是否还被人遵守。更严重的是,违背这戒律的人还包括一些文化界名人、教育学和理工科的博士。
不需理解就可发言的反智现象,也许一些人认为是小事,但对笔者而言这却是个警讯。如果我们认为一个人没弄清楚情况之前就可大发肆词,真实就变得不重要。如果真实变得不重要,必须奠基于真实以规划未来的做法就会被漠视。那时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愚昧反智的社会,而不是光明的未来。
当下的我们是站在迎接愚昧反智的社会,还是与此相反的社会?或者我们其实已经成为了前者却不自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