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7日讯) 无业青年前往少女家作客,竟趁少女母亲不注意时,在被窝里强奸14岁少女,今日被提控时俯首认罪,承审麻坡地庭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8月20日过堂,等候控方的案件报告及昔加末福利局的家访报告后,做出判决。
18岁的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11日,凌晨2时,在昔加末一间住家内强奸14岁女学生,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被告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阿布峇卡认罪。
根据案情,受害者是通过姐姐介绍认识被告,案发当天,被告前往受害者家作客,趁受害者母亲不注意,在睡床上盖被与受害者发生性行为。受害者的母亲发现后,当天前往昔加末警区总部报案,被告在隔日落网。
主控官为丹尼尔慕尼尔,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法官阿布峇卡谕令,案件展延至8月20日过堂,等候控方的案件报告及昔加末福利局的家访报告后做出判决。
此外,被告的一名17岁友人也因涉嫌强奸受害者的姐姐,今日在昔加末推事庭面控。
17岁被告在庭上认罪,推事奥玛择定9月9日过堂,等候相关文件报告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