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 前印裔保安人员13年前残忍杀害16岁少女再毁尸灭迹被判死刑,今日获联邦法院三司展开死刑检讨,因控方没有强而有力的证据证明被告致死少女,获三司改判监禁40年。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拿督诺丁法官及拿督哈尼巴法官所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在新山高庭审理死刑检讨时,做出上述判决。
侥幸逃过死刑的D.卡莱希瓦(59岁),改判40年监禁,刑期从2011年7月3日被捕日算起。
D.卡莱希瓦被控于2011年6月18日,凌晨2时30分至2时50分之间,在靠近新山马晒河道油棕园杀死16岁女儿诺拉哈尤,2012年12月26日在新山法庭被判死刑。
他曾两度提出上诉,2014年和2015年分别被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主控官特德拉丽娜建议三司,维持死刑原判,因为少女在临死前遭受暴虐对待。
被告代表律师拿汀凯仁在庭上指出,尚有一名涉案凶徒潜逃,因此没有强而有力的证据证明被告致死少女。
案情显示,16岁受害少女诺拉哈尤是2011年6月17日,晚上10时30分,与男友前往新山班兰一带的运动场观看室内足球比赛至隔日凌晨1时,两人在附近档口喝茶用餐后,少女要求男友载她返回至达城的住家。
当抵达住宅区附近时,男友在附近工业区保安亭让少女下车,要求少女致电父亲出来接她回家,然而少女父亲没有接电话,男友随后离她而去。
男友于凌晨2时20分接到少女来电,少女在电话那头哭泣和哀嚎,男友听到一把男声说:“为什么你这么固执,不要听我的话”。男友也在电话中听到狗吠声,还有一把男声要求少女坐在摩哆上,随后电话被挂断,无法再拨通。
D.卡莱希瓦被警方逮捕后,前往油棕园指认烧尸地点和将遗骨丢弃在附近的排水沟。少女父母及男友依据油棕园找到的发夹和拖鞋认出属于少女的物品。
D.卡莱希瓦事后告诉妻子,他和一名朋友将少女带到油棕园,用刀刺向少女的颈项,并在靠近印裔墓园的油棕地焚烧尸体。
少女父亲是一名承包商,在庭上作供时指出,本身认识D.卡莱希瓦,因为经常打包食物给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