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 失业男向17岁少女示爱被拒,不但向对方泼胶醋,还持刀刺向当时已怀孕的少女,一连19刀导致对方被刺死,酿一尸两命,男子于2014年被判死刑,今日向联邦法院三司提出上诉,获改判监禁38年。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拿督诺丁法官及拿督哈尼巴法官所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在新山高庭审理死刑检讨时,做出上述判决。
今年56岁的哈宾诺被判监禁38年,从2010年12月16日被捕日算起。
主控官特德拉丽娜在庭上提出反对检讨死刑,因为17岁少女在被杀害时已经怀孕,等于一尸两命,少女不仅一次次地被刺10刀,而且还被泼胶醋,导致全身68%皮肤被灼伤,生存机率渺茫。
“少女在入院21天后逝世,这也证明她在这段时间遭受很大的痛苦和折磨。”
申请人代表律师阿都卡迪尔表示,申请人已经在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和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械严重致伤他人)之下,履行监禁19年刑法,因此要求检讨死刑判决。
哈宾诺是在2011年1月3日,在哥打丁宜地庭承认自己在2010年12月16日上午9时15分,在哥打丁宜双溪仁丹甘榜,企图谋杀17岁的诺艾因,被判17年监禁;同时他也因泼胶醋导致少女重伤,被判17年监禁,两项判决同步执行。
哈宾诺于同年7月2日上诉要求减轻刑罚及撤销鞭刑不果,反而增加监禁两年的刑罚。
他也在2013年4月11日再度上诉要求减刑,法庭修改控状,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之蓄意致死),判处监禁23年。
哈宾诺仍不放弃地继续上诉,上诉庭在2014年10月16日修改控状为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判处哈宾诺死刑。
联邦法院在2016年驳回上诉申请,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