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9日讯)一名男子因性侵只有4岁的侄孙女被判罪成,共被判监禁15年和鞭刑4下。
此案被告为44岁男子,第一项控状指他于2019年12月份,在受害人位于实文然的住家,对当时只有4岁的侄孙女进行肉体性侵犯,即有性意图的触摸受害人的私处。
第二项控状指他于2023年5月13日,在与上述控状的同地点,拥抱受害者、亲吻她脸颊和触摸她的私处。受害者今年已8岁。
被告此举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犯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第14条文下受罚,与第16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和鞭刑。
地庭法官玛里斯针对被告的第一项控状判他监禁7年和鞭刑2下,针对他的第二项控状判他监禁8年和鞭刑2下。同时谕令被告的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仅需监禁8年和鞭刑4下。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今年5月13日因没跟随其他家庭成员到亲戚家而独自在家,怎知被告突然出现,指要使用车锁,怎知当受害人在客厅时,被告突然从后面抱住她,触摸她的身体,亲吻她的脸颊,并伸手进她的裤子触摸她的私处。
受害者通过推开被告的手来抵抗。随后,受害者立即拿起一把锤子保护自己,迫使被告离开房屋。
受害者随后向她26岁的母亲报告了这一事件,随后母亲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