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9日讯) 一名男教师涉嫌于2年前向未成年男学生发短讯索吻及裸照,更性侵该名学生,今日在亚罗牙也地庭面对3项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
39岁的被告莫哈末哈菲兹此前为一名国小教师,今日在妻子的陪同下,现身法庭。
首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早上约10时53分,在甘榜北谷(Kampung Pegoh)的住家,透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向12岁的男受害者,发送色情讯息,即“开学我想要你的吻可以吗?”以及“解开衣服发送裸照就可以了”。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21年11月25日约早上9时40分,在一间国小,用手摩擦同一名12岁男受害者的臀部,性侵该受害者。
被告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12月2日凌晨12时30分,在武吉淡文柏丹那花园,被发现在手机内存有色情影片,为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所有罪状。
案件主控官阿妮丝娜祖娃副检察司基于被告仍有性侵案缠身,该案还在等待审讯中,加上此案涉及未成年儿童,因此建议法庭让被告以高额保释金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纳兹利在求情时说,被告为一名公务员,月薪为4000令吉,目前除了需负担妻子及5名年龄介于未满一个月至10岁的孩子,还需照顾年迈且患病的双亲。
他指出,被告从2021年开始就给予警方良好的合作及配合调查,当时是国小老师的被告在事件后,已被转调至甲州教育局,现职为助理行政人员。
他表示,被告还在坐月子的太太,今日也现身法庭力挺丈夫,因此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娜丽曼峇哈鲁丁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谕令被告不得骚扰案件受害者、受害者家人以及证人,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此案择定6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