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9日讯)一对夫妻涉嫌以铁锤及巴冷刀致伤一名13男童,惟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时,否认4项控状,获准以4万令吉保释,案定6月20日过堂。
34岁的男被告莫哈末拉希米和38岁的女被告莎莉法分别为男童的继父和亲生母亲。
根据其中3项控状,两名被告于2022年1月杪下午1时至同年的2月初下午5时,在浮罗加东路的住家单位内,使用铁锤致伤13岁男童的头部,同时也以巴冷刀致伤男童的手和腰部。
两人为此触犯刑事法典地324(持械伤人)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同时,另有一项控状指,2022年7月晚上7时,身为男童的监护人,男女被告在峇章柏灵宾路的某住家单位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或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两名被告在法官达玛菲克里面前表示不认罪。
较后,代表律师莫哈末沙阿兹兰阿都拉恳请法官允许被告保外候审。他表示,男童目前已交由福利局看管,而月薪2000令吉的男被告需要承担6名年龄介于1岁至16岁的孩子的生活费,女被告则在餐饮店兼职,每日收入35令吉至40令吉。
法官最终允许男女被告以4万令吉保释,附加条件是禁止被告干扰受害者及证人,同时需要到警局报到,直到结案为止。法官也将此案定于6月20日过堂。
此案由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