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8少年夜骑遇车祸案,随著控方上诉得值,新山高庭今日推翻女司机沈可婷无罪释放的判决,改判罪名成立。上述判决也意味著女司机将面对司法裁决。
新山第二高等法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宣读判决时指出,案件审讯过程出现错误,被告在审讯过程中表示自己在事发当时并没有看到一群骑著蚊型脚车的少年,辩方无法对指控提出合理的怀疑。
法官说,法庭推翻早前的法庭判决,判处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聆听完控辩双方的求情后,暂时休庭30分钟再下判。
沈可婷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2019年10月,法庭宣判她无罪释放,并归还驾照和一万令吉保释金。
控方不满判决提出上诉,今年2月18日上诉得直,重新审理此案。案件去年10月21日下判,维持无罪释放的判决。控方再度提出上诉,要求重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