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2日讯)14岁残疾少女(OKU)遭邻居强奸成孕,是名邻居今日在三项强奸罪控下俯首认罪,被判坐牢10年12鞭。
此案的被告为60岁的吉拉萨希,他被控分别于2021年11月某日,以及2021年12月的某日,于下午1时至3时之间,在顺溪阿波(Sg Apong)一长屋3次强奸一名年仅14岁的少女。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三项刑事法典376(2)(k)条文,强奸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10年至30年,另须施以鞭笞。
案情指,原告于今年3月22日晚上7时发现受害者身体的变化,没有食欲和经常呕吐,有害喜的状况。
原告怀疑受害者怀孕,于是带她去做检查,在得知受害者确实怀有身孕后,就追问受害者发生何事。
受害者在原告的追问下,才道出经手人是此案的被告,于是原告前往警署报案。
警方于今年4月1日下午1时30分将被告逮捕归案。
受害者是一名残疾人士,有学习障碍。
被告和受害者是邻居,案发地点是在被告亲属的家里。
被告对上述的3项罪控认罪后,向法庭表示对自己的行举感到后悔,本身患有高血压和高血糖。
同时,他也指其妻子患有脑瘤,不能工作,其儿子也没有工作,他是家里的经济来源,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
副检察司向法庭表示,案发时,受害者才13岁5个月大,被告年长受害者足足47岁,而被告却藉著受害者的信任而对她施以魔抓。
副检察司指被告所犯的刑法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为考量公众利益和受害者的利益,希望法庭能给予严惩。
最终,法庭判处被告每项罪控须坐牢10年及4下鞭笞;基于被告所面对的三项囚刑皆从今日开始计起,因此他仅需坐牢10年,并须面对12下的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