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沈可婷撞死8名少年骑士案件,备受全国瞩目。她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蚊型轿车的少年死亡,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沈可婷两度被推事庭宣判无罪,惟在2022年4月13日被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宣判罪名成立,需监禁6年及罚款6000令吉,并且不批准她暂缓执行刑罚,需即时收监。
沈可婷入狱将近一周后,上诉庭在18日批准沈可婷的上诉准令申请,也批准沈可婷的暂缓令申请,允许她以1万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经过多年的司法上诉,沈可婷最终在今年4月11日成功脱罪。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沈可婷上诉得直,逃过牢狱之灾。
●赛沙迪被判监7年2鞭和罚款1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在11月9日宣判,现年31岁的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挪用公款和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监禁7年、鞭笞2下及罚款1000万令吉。
曾是我国最年轻部长的赛沙迪,被定罪和判刑后,立即提出上诉,并获准暂缓刑罚。
赛沙迪过后辞去大马民主联合阵线主席职务,而基于上诉,其国会议员暂时维持不变,直至上诉结果出炉。
赛沙迪也是前土团党青年团团长,他被控与前土团青副财政拉菲克串谋失信100万令吉资金。赛沙迪也被控在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资金;另两项洗黑钱控状,赛沙迪被控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伊斯兰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扎希47控状获控方暂停控罪
副首相兼巫统主席阿末扎希面对的47项健思基金案,可谓峰回路转,吉隆坡高庭在9月4日批准,控方提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的申请,暂停此案的检控程序。
这也意味著,阿末扎希正式获释,不再官司缠身,但若出现新证据,控方未来仍可以相同罪名进行提控。
阿末扎希在健康思维基金会资金案中面对47项罪名,他被控在2016年3月28日犯下12项刑事失信罪,27项洗钱罪和8项贪污罪。
高庭做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判决,引起朝野政党争议,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更在国会下议院针对此事作出解释。
●涉嫌侮辱王室,沙努西被控2项煽动罪
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因于7月11日,在鹅唛举办的一场政治讲座中,发表涉嫌侮辱君王的言论,包括称吉打苏丹是全马唯一拥有不间断血统的王室,而且英明厉害如吉打苏丹,绝不会委任“水货”拿督斯里阿米鲁丁担任州务大臣;沙努西也质疑,去年11月全国大选后发生悬峙议会期间,国家元首是否真的御令组建团结政府。
沙努西此番言论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并可根据相同法令第4(1)条文被定罪。
沙努西是在7月18日凌晨3时被警方逮捕,并在同日早上9时被带上士拉央地庭面控,惟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地庭择定明年1月18日期审理此案。
●纳吉SRC案检讨终审失败
联邦法院五司在3月31日,以4比1多数票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终审裁决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这意味著,纳吉无法推翻联邦法院的裁决,需继续在加影监狱服刑。
联邦法院在2022年8月23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并宣判纳吉需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而且即时收监。纳吉接著在9月6日入禀法庭,就此案的终审裁决提出司法审核申请。
纳吉也是我国首位被判入狱的前首相。
纳吉面对的SRC国际公司案是在2019年4月3日正式开审,而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7项罪名成立,包括1项滥权罪,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监禁10年;3项洗钱罪各被判监禁10年。
基于法庭谕令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总共需面对12年监禁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纳吉是在加影监狱服刑。
●慕尤丁被控7滥权洗钱罪,其中一宗案无罪
去年11月全国大选后,国盟失去政权,而前首相兼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今年就被控上法庭,面对4项滥权和3项洗黑钱罪名。
慕尤丁是于3月10日面对4项滥权和2项洗黑钱指控,后在13日再加控一项洗钱罪名,惟他皆不认罪,获准保外候审。
涉及建威计划(Jana Wibawa)弊案的4宗滥权罪,分别是指慕尤丁在任相期间,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滥用首相和土团党主席职权,在布城首相办公室向3家公司和商人收贿,包括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商人拿督阿兹曼尤索夫,收取总额达2亿3250万令吉的贿金。
至于3项洗黑钱罪名,慕尤丁被控于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7月8日向Bukhary Equity收取合共1亿9500万令吉、 5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款项,汇入土团党名下的银行户头。
不过,吉隆坡高庭在8月15日裁定,慕尤丁在Jana Wibawa弊案中面对的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控状有缺陷,不符合刑事程序法典,因此批准慕尤丁的撤案申请,判慕尤丁无罪释放。
不过,慕尤丁仍面对另3项洗黑钱控状。因此,慕尤丁接著在10月2日入禀法庭,申请撤销这3项洗黑钱控状,要求地庭宣判他“释放但不等同无罪”。
●上诉庭裁决华泰小母语教学不违宪
马来组织挑战华小和泰米尔小学以母语教学违反宪法一案,备受全国关注。
此案追溯回2019年12月16日,半岛马来学生会(GPMS)、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和马来作家联盟入禀吉隆坡高庭,挑战华泰小使用华语和泰米尔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做法,违反《联邦宪法》第152(1)条文,即马来语为国语。
吉隆坡高庭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华泰小使用华语及泰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符合宪法的。
2022年6月29日,哥打峇鲁高庭宣判华泰小并未违宪,而在华泰小是否属于“公共机构”的判决上,法官认为华泰小是属于公共机构,并在执行联邦宪法152条文时,须将历史因素考虑在内。
结果4个马来组织,即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大马作家联盟、大马穆斯林连线和穆斯林教师联盟,一同上诉至上诉庭。
上诉庭在11月23日宣判,华泰小使用母语教学是受到联邦宪法所保障,因此驳回4个马来组织代表的上诉申请。
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祖在裁决时强调,华泰小(即多源流学校)并不是公共机构,因此不禁止在这些学校以华语或泰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而且是符合联邦宪法的。
●非穆使用“阿拉”字眼案,政府撤上诉
砂拉越的基督教吉尔艾尔在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机场时,遭海关充公其行李中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材光碟,吉尔艾尔随后兴讼挑战政府充公的举动。
此案源于2008年,经过逾10年的司法斗争,吉隆坡高庭在2021年3月10日裁决,在宗教和教育目的上,基督教有权使用“阿拉”字眼,吉尔艾尔终获胜诉。不过,时任国盟政府就高庭的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2023年4月18日,政府议决撤回非穆斯林禁用“阿拉”字眼案的上诉,即引发部分穆斯林群体的反对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