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1日讯)18名男子上周四违反行动限制令,群聚出席一名友人的葬礼,今日在地庭各被判监禁6天和罚款1000令吉。
法官达斯宁是在所有年介19至53岁的被告俯首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
她也谕令,若被告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另外坐牢3个月取代。
18名被告分别是威兰、达纳瑟卡兰、阿文丹、山卡、峇拉巴卡兰、约翰彼得、卡莱瑟温、苏仁登、鲁比斯、瑟瓦拉祖、峇惹米瓦仁、罗加拉詹、迪万、峇拉卡斯、鲁本德兰、山达古马、巴迪班,以及比尔古马。
两名15和17岁的少年也承认同一罪名,法庭定于6月18日下判,以等待福利局报告出炉。由于这两名被告未成年,姑隐其名。
控状指出,所有被告于2020年4月16日下午2时,在位于旧火车路的一座坟场,在没有合理理由或巴生警局警官的批准下群聚。
他们被指抵触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第6(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规下的第11(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坐牢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阿菲克副检察司早前在陈词时要求法庭考虑,此案已在社交媒体疯传,并引起公众关注。
“法庭必需施以相应的刑罚,以同时给被告和社会警示,不要把行动管制令当成儿戏。”
另外,4名男子包括两名17岁的少年承认在同一天(4月16日)的中午1时20分,无合理理在疫区内移动至加埔一花园区的住家前。
法官宣判乐吉斯菲兰(18岁)和德尔温德兰(21岁)罚款1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另两名未成年人的刑罚将于6月18日宣判,以等待福利局报告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