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事件至今已经10年,但仍未解决。在10周年的纪念会上,继续呼吁新政府应该尽快解决此事。同时,马来西亚又有人死在拘留所里,使得马来西亚拘留所的问题再度浮上台面。
同一时间,香港警察越来越失控。从6月12日随意攻击冲击防线的市民,到7月14日故意包围已经散去的示威者,甚至在7月21日放纵黑社会在元朗地铁站攻击元朗居民。这些事件显示香港警方不但不如日常影视作品中所见的专业与公正,反而是滥用武力并且无法善尽职守。
没有人是局外人
这些问题,都一再显示当公部门无法善用其权力,甚至变成滥用时,民众不但无法与之抗衡,甚至变成了其滥权下的受害者,以及人们在很多情况下往往缺乏管道和力量去追究公部门滥权问题。这些都不断指出人们在面对制度暴力时有多脆弱,并且公权力是会失控的。
一些人可能认为,自己这辈子应该不会被拘留或被警察逮捕,因此上述事情与自己无关。但是实际上,并无法真的如此保证,特别是因为某些细小事故或者无辜未被理清时,就可能面对拘留或逮捕。当初赵明福就是如此,他只是因为配合调查而到反贪会接受审讯,但是最后却丧命于此。因此,即使无辜,我们能够确保自己真的不会遭遇任何不公待遇吗?
香港的情况更加恶劣。6月12日当天,在示威者冲击防线之后,警方不但用过度武力镇压,甚至主动攻击冲击防线的示威者,连取得合法示威权利的群众也受到警方攻击。这就如同净选盟3.0集会中,警方镇压了冲击防线的人之后,进一步镇压其他不曾冲击防线的人,并且过程中过度使用武力。
7月14日在香港沙田的示威中,警方对结束示威到附近购物商场的人群采取逮捕行动,不顾其他人的安危,围堵商场并任意逮捕。也许对于马来西亚人来说,难以理解当天的情况。当天香港警察的行动,就好像净选盟示威结束后,警方忽然封锁城中城(KLCC)所有出入口,并且把穿著黄色上衣,有参与净选盟集会嫌疑的人都一律逮捕。
公权力须保持中立
7月21日的元朗更是可怕。早前已经证实,一群穿著白衣的黑社会人士将对示威者动武。当天示威结束后,这些白衣人不只是攻击示威者,对在元朗地铁站下车的乘客任意攻击,甚至连孕妇都照样攻击不误。这些做法,就如同净选盟示威时,与那些放话攻击净选盟示威者的红衣人无异。可是警方对于这些暴力行动却视若无睹,甚至关闭警察局、不接电话通报,转身不理眼前的暴力。这种渎职的行为,完全是有辱公权力。
最令人不解的是,一些马来西亚华人竟然为此叫好,甚至认为这些被打的示威者不应该求助于警察。从制度来说,警察是公部门,在政治上应该是中立的。示威者抗议政府行政缺失,警察在示威时要扮演的是维持秩序,而不是使用过度武力镇压。同样的,面对有人暴力袭击他人,警察应该逮捕袭击者,而不是任由袭击者攻击他人。
当这些公部门不尊重人权,让拘留者死于拘留所中,抑或警察过度使用武力并放任犯法者,都是属于制度暴力的其中一种。制度暴力,意即滥用制度给予的权力,使用于不对的地方(制度暴力有许多种,例如滥用立法权和行政权)甚至使用这些权力于他们应该保护的人民。这时,公权力也就处于失控中,不但不是守护人民的公仆,而是伤害人民的恶棍。
因此,拘留所与警察的素质,不但必须关心,并且也必须确保这些公权力保持政治中立,不会失控变成了残害人民的力量。至于那些对此不关心,甚至为公权力失控叫好、与滥用制度权力的政府站在一起谴责他人的民众,笔者只想对这些人说,做人请要有点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