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可以让我们做什么?我们也许可以煮出两碗快熟面,或者舒舒服服地冲个热水凉。
如果用10分钟来看电视,一出25分钟的肥皂剧勉强可以看完第一节直到进入广告时段;一出45分钟的婆妈连续剧则大概连1/4都看不完。
对足球迷来说,10分钟可以填补上半场与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另外多出5分钟刚好用在伤停补时与打广告。
倘若你要用10分钟来看电影的话,视你观赏的是什么类型的电影而定,如果你看的是卖弄感观视觉效果的二流好来坞动作片,一场街头追逐枪战可能没办法在10分钟内打完;如果看的是李安导演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少年Pi还来不及上船展开他的漂流旅程。
如果是王家卫拍的电影,你来不及摸懂这导演到底要表达什么;如果是蔡明亮拍的电影,你来不及听到主角说的第一句对白。
而我们的新闻部,献议让所有政党在国营电视台上,发表各自的大选宣言,为时10分钟。
对于新闻部而言,这已经是历史性的一刻,因为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我们的在野党,从来不曾有过机会,在国营电视台上发表他们的政见。新闻部显然是希望通过这10分钟,带给人们新闻自由的遐想。
一些执政党领袖附和新闻部的看法,认为给予各政党10分钟发表政见已经足够。马青总秘书蔡金星这么说:“以1分钟发表200个字的保守统计,10分钟足足可以发表2000个字的谈话,若有好的论调,10分钟是绰绰有余。”
另有一些人则认为,即使10分钟的时间太短,但至于也聊胜于无,毕竟这是史无前例的机会,在野党应该充份掌握有限空间。偏偏在野党不卖帐,民联3个成员党,通通拒绝新闻部的这个10分钟献议。这个决定不会让人感到惊讶,自从在网络开始普及,让在野党成功突破新闻封锁以来,传统媒体包括电视的重要,正逐年下降中。
当然,仍有一批数量可观的乡区观众,继续每天通过国营电视台接受政治资讯,但即使不在国营电视台,在野党已经有许多其他替代的管道,传达他们的政治讯息。
这10分钟献议,那些争取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与公平选举的人士满意,因为他们所希望见到,是各政党能够在公平地竞争,包括通畅无阻地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传达他们的政见。各政党10分钟的竞选宣言,并不能说明,大马的言论与新闻的空间是自由的。
只是,10分钟已是政府对于新闻自由所能交出的成绩单。这个成绩似乎又与其他林林总总,被政治海啸迫出来的众多“一马”改革议程一样,总是让人感到动作有余、诚意不足。
我更相信,若不是网络的压力,新闻部也不可能让步,让各政党都能在电视上发表竞选宣言。可惜新闻部所能开出的条件,就只有“公仔箱”中的那区区10分钟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