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貌似安华的照片网上流传。第一个反应就是,哎哟,怎么搞的,又来一单?是有完没完,还是没完没了?
这回是13张“男男亲密”照片。看了之后,脑海浮现很多问号。一时间没有答案,长期下来也不容易找答案,这不是简单事件。
安华首次面对“性罪”是1998年的肛交案,被判入狱6年,后来上诉得直2004年释放。
第二宗肛交案是2008年,前助理赛夫告他鸡奸。2011年5月,法庭裁决安华肛交表罪成立。惟,法庭却在2012年1月以“无法确定DNA不被污染”,宣判安华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上诉庭3名法官决定7月22日聆审,总检察署针对“无罪释放”的上诉。事情还在发展中……
这两宗法庭案,印象较深刻的自然是肛交案II。除了牵涉赛夫之外,尔后的发展也令人颇感意外,政治如戏,戏如政治。
三八妇女节当天,赛夫的父亲阿兹兰突然站出来向安华道歉,指赛夫遭人利用诬蔑安华,肛交案是政治阴谋。4天后,阿兹兰高调加入公正党,多名党内领袖为其抬轿。
两宗肛交案围绕在令人脸红的肛门与阳具,索取DNA样本和插入与否等案情,成为茶余饭后话题。《刑事程序法典》对违反自然性行为的诠释,是否跟得上时代步伐,则是法律的延伸讨论。
真正令我印象深刻的是2011年生日当晚,接到英文报同行的电话,告知有个惊天大秘密将被踢爆,主角是著名政治人物,要我做好准备隔天前往指定地点收料。
同行神秘兮兮的说:“你等我的电话。我会告诉你时间和地点。”我在想,应该是某某政治人物的贪污或滥权事件。
隔天被告知前往国家迎宾馆,当时还不晓得发生什么事情。迎宾馆大厅内,出现一些报章高层,大家脸色凝重。我上前询问其中一人,他不讲太多,仅说“你上去就知道发生什么事。
哦,对了,看了后才明白!”我意识到事态严重,但还不晓得什么状况。尔后,与另外两位同行(其中1人是女性)被叫上楼,搜身把所有电子仪器搁在一旁,才能进入套房“看戏”。
当时播放所谓的“安华性短片”,我们都很惊愕。身旁的女同行不断“啊,哦,哟……”接下来的发展,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当天下午,接到不少公正党领袖来电询问“短片”;也因为看过“短片”,两次被传召到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和金马律警区录口供协助调查。大家的焦点是“像他吗?是他吗?”
同年6月,“拿督T”三人帮承认唆使和播放猥亵短片罪名,共罚款5500令吉。“性短片”事件就此冷却及被遗忘。
如今又惊传“男男亲密”照,难道没有更重要的课题吗?尽管没有明显证据显示这与政敌有关,但是亲巫统的部落格报导方式和写法,难免联想到政治介入的可能性。
1998年至今15年,怎么还在原地踏步,聚焦廉价的私德攻击模式?或许是政敌团队急于向主子邀功的快捷方式。当政治退缩到房间,政策缺席,亲密和性行为占据主流,我们的前途是可悲的。
这种无养分的课题,能短暂吸引眼球,长期则损眼伤心。健康的政治斗争是讲理念,拼政策,绝非无聊的说三道四。龌龊的手段不仅将被抛弃,最终可能反噬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