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盛会主席黄德是否应该参政?这个问题其实没有必要引起太多争论。毕竟对那些渴望要莱纳斯稀土厂关闭的人士而言,本来已没有太多的选择。
备忘录已经交过、布条已经拉过、法律途径也用过、绝食运动也办过,甚至300里路苦行也走过,还有什么其他更适当的方式,以让稀土厂关闭呢?
当数以万计的民众走上街头要求关闭稀土厂,都无法迫使政府将稀土厂关闭,政治途径似乎已是绿色盛会别无选择下的出路。
以绿色盛会候选人的身份参选,通过民主的方式,让选民通过选票去决定是否支持关闭莱纳斯稀土厂,将绿色讯息名正言顺地带进国会,那有什么问题呢?
只是一些人质疑,既然是绿色盛会候选人,为何要以民联,尤其是民主行动党的旗帜参选。而参选时,为何选择在文冬,而不是稀土厂所在地的关丹上阵。这些人因此担心,绿色公民运动因此会遭政党所利用及骑劫。这些观点,其实很容易反驳。
首先,就技术角度而言,一个组织若要参选,必须先是个政党。绿色盛会不是个政党,而在大选随时举行的时刻,绿色盛会不可能那么短的时间之内申请成为政党,以取得参选资格,因此在这个关键时刻,如果绿色盛会要参选,依附在政党旗下,是其中一个可行的选择。
在大马政治史上,非政府组织或小党派出候选人,并以较为人熟知的政党旗帜参选,这并不罕见。已故人权运动份子再顿卡欣,便曾经以行动党旗帜在士拉央国席参选,在2008年大选时,若不是因为健康临时退选,我国可能会出现一名人权国会议员。而社会主义党在未获准成为会合法政党之前,该党的候选人也是以行动党或公正党的旗帜参选。
其次,反对稀土厂为何要在文冬参选而不是莱纳斯所在地的关丹上阵。这个问题,要看你把稀土厂当成地方课题还是全国性课题。马华总会长蔡细历就非常努力地要把稀土厂当成地方课题看,如果根据他的逻辑下,要反对稀土厂,就只能在关丹上阵。
但如果我们认为,稀土厂是个全国性课题,任何国人都有权对此课题表达意见,绿色盛会候选人在文冬或国内任何角落上阵,都不是个课题。
至于反公害的议程是否会被政党所利用,最终落得葬送反公害运动的收场。换个角度看,在反对莱纳斯的课题上,与其说绿色盛会被民联利用,不如说政党及非政治组织其实是互惠互利。民联因反对稀土厂的立场而获得反公害人士支持,绿色盛会也因为政治而壮大。在众多反稀土团体中,绿色盛会声势最大,与该组织跟民联关系密切不无关系。
至于黄德是否因此失去原有斗争理念,目前仍言之过早,但反对稀土厂这个议程,早已成为绿色盛会及民联在这个大选的承诺。如果民联执政布城后没有履行这个承诺,他们必将悲剧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