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青年团在代表大会建议,上阵的伊青团候选人应该公开财产,团长纳斯鲁丁在会上率先公布自己和妻子的财产、收入及负债。
这项好建议在大会结束后,沉了下来,没听闻后续进展。党领导层也语带保留地说,这需要一项全面机制,才能落实申报财产制。
必须厘清的是,申报和公开财产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和做法。申报不等于公开。申报可以是向上司或特定单位上呈财产表;公开则是将自己的资料摊在阳光下,接受公众检验。
目前中央政府规定,所有正副部长和政治秘书须向首相申报本身、配偶和孩子的财产。惟,没有对外公开,所有资料都在首相办公室的抽屉内,外人不得而知其内容。
伊党执政的两个州属,也有类似内部申报财产制。行动党主导的槟城和公正党主政的雪兰莪,今年开始实行首长大臣与行政议员公布财产。虽然不尽完善,至少是一个好的开始。
参照美国总统例子,只要你登入白宫网站就能翻查奥巴马和拜登的报税单。这是直接了当的公开方式,第一家庭的私人财政情况就这样摊在阳光下。通过审阅第一家庭的收入,确保国家领导人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没冲突。
这措施须制度的支撑,肃贪腐的决心,以及人民的施压。公布财产状况让担任公职的政治领袖占据道德优势,体现人民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公职牵涉人民的信任、委托、公众利益和资源调配。任公职者有责任从公共利益行事,丧失道德优势者,也将失去从政治者最关键的公信力。
对于贪官而言,公布财产等于政治自杀。若人民察觉政治领袖的收入与开支不符,最后必不得善终,下台或面控。雪州的查宫和基宫是例子。
落实公开财产之前面,预料将面对各种推搪和阻力,如牵扯面广、操作困难、侵犯隐私和威胁人身安全等。
联合国大会在1996年12月12日通过《公职人员国际行为守则》,内容包括公布资产、接受礼品或其他惠赠、利益冲突和回避的课题。
《守则》指出,任公职者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个人或经济利益;公布可能会构成利益冲突的商业和经济利益,减少或消除这类利益冲突而制定的措施。
大马只有一个政党愿意和已经公开民选国州议员或官委市议员的财产。它不可能来自国阵13个成员党,也非民联3个成员党,而是社会主义党!
社会主义党落实竞选宣言,今年已经是308大选后第4度公布财产。该党秉持从政者必须清廉透明的原则,成为第一个规定候选人及中选议员必须公布个人财产的政党。
国阵和民联都提倡反腐清廉,公开财产是最直接可行的措施,立竿见影。社会主义党已办到了,国阵和民联应该向社会主义党学习,仅是申报不足够,公开财产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