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常驻国会的记者,如果有人问我,国会记者会是否泛滥成灾,我毫不犹豫地说:是,而且问题严重。
但是否因为国会记者会被滥用,国会媒体就得发动的签名运动,联署要求禁止“外人”到国会召开记者会,我则认为,这个签名运动是荒谬的。
所以,当媒体同行在本月7日发动签名运动的时候,我没有参与,也在签名运动后的次日凌晨,在网上发表不签署的理由。
那个时候,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尚未正式宣布禁令,而我也还未把签名运动看成是一个经过精心盘算、拥有特别政治议程的活动。
直到8日上午11时30分,也既是下议院问答环节与辩论环节的交替时段,班迪卡正式发布禁止外人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的禁令时,才恍然大悟,媒体的签名运动只是一个幌子,议长一早就对禁令有所决定了。
必须厘清当中的因果关系,班迪卡不是接获媒体的联署文件后,才发出禁令的。班迪卡在议会厅内宣布禁令后,旋即在办公室会见记者,联署文件才正式送交到他手上。
而班迪卡也向记者清楚表示,发出禁令“是经过长时间的考虑后所做出的决定”。换言之,议长发出禁令在先、联署文件移交在后,不管国会媒体有没有发动联署,根本影响不了议长的决定。
只是,前一天签名运动的新闻报导已刊登在各语文媒体上,也让社会公众将罪责归咎于国会媒体,认为是这批记者,造成公民团体及非政府组织,在国会的发声机会受到限制。
为什么国会突然发出这道禁令?
人民公正党策略局主任拉菲兹提出其阴谋论。他认为这是掌管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利用其职权,报复拉菲兹在国会爆料,揭露纳兹里家人与沙巴商人谢天福拥有密切关系。
这种论调相当有说服力,拉菲兹本月1日在国会揭发纳兹里与谢天福的关系时,纳兹里同一天回应此事,便以拉菲兹不是国会议员,质疑他在国会开记者会的资格。这也是近期政治人物,首次公开提出非国会议员不应该在国会开记者会的说法。
在纳兹里提出这个观点后,班迪卡在8日发出禁令,相隔刚好一星期,难免让人将两件事联想在一起。
其实根据议会常规,议长有绝对的权力发布这道禁令,没有人可以质疑,何必将媒体牵扯进来呢?
早在2008年6月,国会也曾经发出一项指示,划下“媒体禁区”限制媒体的活动自由,结果引起国会记者反弹,群起杯葛所有在国会召开记者会,包括正、副首相召开的记者会。在媒体杯葛压力下,班迪卡宣布,取消“媒体禁区”的限制,恢复媒体在国会的采访自由。
国会是不是因为2008年的教训,所以在宣布禁令前一天,才会有媒体抢先一步发动签名运动,目的只是为了避免禁令引起记者的反弹?
所以,班迪卡这次发布限制“外人”开记者会的禁令,媒体圈中没有太多反对之声,大部份国会记者都参与了前一天的签名运动。
只是这次签名运动换来的代价,是社会公众排山倒海的苛责之声。对参与签名的国会记者来说,这样的谴责实在太沉重。
当记者轮流传递只有2页纸的联署文件及签名名单时,大部份只花了短短数分钟、甚至不到15秒时间。签与不签,往往就在这数十秒之间的一念之间。他们的目的,可能只是简单要求,要求正视国会记者会被滥用的问题。
可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一念之间,国会记者就沦为政治人物尔虞我诈的马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