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需沉痛地认知,我国仍然是个高度歧视LGBT群体(注)的社会。
就别说平日跟周边的亲戚朋友聊及LGBT群体话题时他们的反应了,只要一提起,不是被睁得很离谱的眼睛瞪著,就是被当成大逆不道者被训话一番,即使是你提出一大堆论据和逻辑关系厘清和驳斥他们,他们仍然会固执地摇头说:“错的就是错的、错的就是错的。”
再来就是一堆扛著法律、医学、宗教……大旗的所谓“专业代表”,以自认为可以代表全人类和上帝的口吻,信誓旦旦地将LGBT群体当成恐怖分子来责备,甚至于在世界卫生组织早已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册中除名22年后的今天,不久前仍然有所谓的“注册辅导师”出来大声疾呼同性恋是一种属于“分裂认同”(splitidentity)的精神病,更声称政府应针对同性恋设立类似戒毒所的“恢复中心”。
在社会舆论认为大马公民社会意识已经普遍觉醒的今天,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一件好事。
在近期的社会运动风潮中,华教大集会引人注目、黄绿大集会掀起轩然大波和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不知道是否有人还记得,去年的一场性取向自主大集会,尚未成型就被当成威胁社会安宁的恐怖分子来打压、践踏和羞辱,但没有在公民社会获得更多的声援,至今仍未被平反。
当我们口口声声说尊重多元、捍卫人权的当下,为何LGBT群体不能被多元包容、被当成人权议题看待?
LGBT群体和你我他一样,他们只不过需要一个诉求的空间,何来“恐怖”、社会安宁如何被“威胁”?难道他们的爱欲不属于人类社会活动中的存在范畴?难道有谁能够代替神来说他们不是如同万物的存在?谁敢说自己是神?
还是因为我们不敢坦白承认,在我们高举人权和平等大旗的时候,心中最为阴暗的一面,仍然任由霸权主义的专横和残暴占据?
你该如何跟我解释,破坏多元教育存在的权利、破坏公正和干净的选举制度、维护贪污腐败、罔顾民意兴建各种有害工业的霸权是霸权,而歧视和践踏LGBT群体权益的不是霸权?是谁真正有著“分裂认同”?
今年5月17日的“国际不再恐同日”已经是第22年,然而社会对非异性恋性取向者的包容却仿佛禁止在蛮荒年代——即使你不认同也好,也请停止歧视、羞辱、破坏。若连尊重少数群体存在权益的认知也没有,我国公民社会的进程恐怕也不该被乐观评估。
注:LGBT即Lesbian(女同性恋)、Gay(男同性恋)、Bisexual(双性恋者)和Trangender(跨性别者)的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