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5月3日定为“世界新闻自由日”,除了旨在提高新闻自由的意识,更重要是提醒政府尊重和提升言论自由的权利。
忘了去年5月3日,笔者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上班,但今年,黑色是唯一的选择!在社交网站“面子书”上,已经有媒体工作者发起当天穿黑衣,抗议警方在428暴力执法,侵犯新闻自由!
根据《日内瓦第三公约》和第一附加议定书的规定,进行战争采访的新闻记者分为“一般新闻记者”和“战地记者”。“一般新闻记者”属于平民,应按照保护平民的规定,给予尊重和保护。“战地记者”则因是获得国家武装部队的批准随军采访,虽然未必直接参与战斗行动,但若被俘虏,也将成为战俘。
428的静坐抗议当天,抗议者和警方是处于“交战”的状态吗?很明显,答案是“不”!
换个角度,如果警方认为当天真的是在“战场”上“打战”,那请问警方有什么权力去粗暴地对待当天在“战场上”采访的新闻媒体工作者?根据《日内瓦公约》,记者如同平民,理应获得尊重和保护。
可是,428当天以及接下来几天在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上,却传来警方软禁记者、警方阻止记者拍照、警方逮捕记者、警方喝令记者删除照片、警方抢夺和破坏记者摄影器材,警方甚至对记者拳打脚踢的新闻。除了有目击者及受害者的现身说法,还有文字、图片和影像,证明这一宗令人不齿的暴力事件。
这就是大马皇家警察给予记者的“保护”和“尊重”吗?敢问难道软禁和逮捕记者是为了“保护”记者不要受到抗议者的“伤害”?阻止记者拍照是为了“保护”他们,免得记者惹祸上身?
因此,对于警方在428当天英勇的表现,同时还对警员以公平、公正和有礼貌态度执行任务感到骄傲和荣幸的警察总长,是不是应该要对受到警员过度“保护”和“尊重”的本地与外国媒体一个合理的交代与解释呢?
去年8月中旬,中国副总理李克强到香港进行为期3天的考察访问,过程中香港警方蓄意驱逐和骚扰记者、搜查记者的钱包,还有就是记者区距离采访对像太远(要求记者退到600公尺),不然就是设了“伪采访区”(李克强到访平田屯及新政府总部时,采访区在一处,李克强却由另一处进场)。
香港警方的这些行为明显地侵犯了新闻自由,也侵犯了记者的隐私。警员凭什么去搜查记者的钱包,而且还是在有关记者出示记者证后,依然搜查钱包内的每一小格。
8月20日,香港记者协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的组织下,大约300名新闻从业员身穿黑衣,高举写著“港人不可欺,还我知情权;记者不可辱,还我采访权”的布条,一路从金钟添马舰新政府总部出发,游行至湾仔警察总部。在抵达警察总部后,有些摄影记者还把摄影机放在地上,讽刺警方遮挡镜头,阻扰采访。
在428大集会过后,马来西亚华裔摄影记者协会发表文告,对警方扣留和殴打记者深表遗憾,同时还大力谴责这种野蛮的行径。而素来被外界标签为“纸老虎”的大马人权委员会,虽然在“面子书”张贴通告,呼吁公众提供线索,但显得力有不逮。
5月3日,你会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上班?黑色是我唯一的选择!
作者:薛佩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