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表示,纳吉就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道歉,并非试图在影响法庭的裁决。
他重申,表达歉意不会影响法庭程序,因为这并不等同于认罪。
“纳吉道歉的目的,不是为了在法庭得到更好的结果。纳吉认为应该道歉,仅仅因为这件事发生在他的(首相)任期内。”
沙菲宜在纳吉被宣判涉及的25项控罪全部表罪成立后,在庭外召开记者会如是表示。
他说,外界也曲解了纳吉有关一马发展公司弊案,发生在纳吉任期内的说法。
“纳吉为一马发展公司弊案发生在他的任期内而道歉。然而,纳吉没有说‘是我做的’。他没有这么说。”
“在西敏制下,如果你是政府首脑,而你的任期内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你必须道歉。”
高庭今日宣判,纳吉在22亿令吉一马发展公司案中,被控的4项滥权与21项洗钱控状全数表罪成立,并谕令纳吉需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