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在高庭宣判4项滥权罪表面罪名成立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今早宣判,纳吉所面对4项滥权罪表罪成立。
这意味著,纳吉需为其4项为滥权贪腐罪出庭自辩。
在出庭自辩时,纳吉有3种方式可供选择,既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在被告栏内,无需宣誓和无需接受控方盘问;或是保持沉默。
而纳吉则向法官表明,他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吉隆坡30日讯)在高庭宣判4项滥权罪表面罪名成立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今早宣判,纳吉所面对4项滥权罪表罪成立。
这意味著,纳吉需为其4项为滥权贪腐罪出庭自辩。
在出庭自辩时,纳吉有3种方式可供选择,既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在被告栏内,无需宣誓和无需接受控方盘问;或是保持沉默。
而纳吉则向法官表明,他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