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于12月2日,针对一马公司案25项控状出庭自辩。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在宣读完25项表罪成立之后,最初择定于11月18日进入自辩阶段。
惟辩方律师认为,辩方需为自辩做准备,因此要求法庭给予更多时间。
对于辩方的要求,控方未表示反对。
法官柯林劳伦斯最终谕令于12月2日进入案件自辩阶段。
纳吉在本案中获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其馀21项洗钱罪,则涉及相同金额的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纳吉妻子拿汀斯里罗斯玛、长子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扎夫妇、长女诺雅娜、次子拿督纳兹福丁、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
巫青团团长拿督阿克玛、前彭亨大臣丹斯里安南耶谷等人皆现身法庭,旁听今日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