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 教育部发函给各州教育局局长,可让学校在2月14日或2月20日其中一天,申请农历新年特别假期。
教育副总监(教育管理领域)阿米努丁在信函中,指示所有州教育局,若学校有意申请上述特别假期(事假),可向他们提出申请。
信函中也提及,若学校申请上述事假,就必须在全年事假总数中扣除一天。
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张盛闻昨日宣布,学校可在年初五(2月20日)申请多一天特假,且不需要补课。
不过,教育部今日在信函中,给予校方多一天(2月14日)的选择,指校方可申请其中一天为农历新年特假。
教育部早前批准学校农历新年的假期,是从2月15日开始至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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