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指出,云顶巴士坠谷惨案独立谘询小组最终调查报告中所提出的51项建议中,已全面落实8项由该委员会所负责的建议。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办公室顾问拿督苏烈星指出,尽管有关的独立小组共提出51项建议,但其中由该委员会所负责的部分只有8项,而这些建议都已落实。
他指出,有关建议包括禁止双层巴士驶入高原地区、禁止长巴乘客站立、规定长巴业者必须为巴士装置二次刹车系统、规定巴士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监管中心等。
他举例,为巴士装置二次刹车系统,将有助于巴士一旦在上下山时出现故障,可启动有关系统来减缓车速,而监管中心则能够让巴士公司监督巴士的车速,确保巴士司机没有超速或危险驾驶。
苏烈星说,有关建议当时是针对驶入高原地区的巴士,但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尔后也为其他长途巴士制定安全指南,例如业者得委任安全经理,确保巴士司机在驾驶的健康状况。
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丹斯里赛哈密说,长巴业者必须确保长巴司机一天工作的8小时里,连续开车不超过4小时,一旦要开车超过4小时,则必须在4小时后休息半小时,才能够继续开车。
询及长巴业者是否有遵守这项规定,他表示,这是长巴公司的微观管范围,不过,委员会定时抽样审查长巴公司是否遵守当局的指南。
赛哈密也坦言,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与陆路交通局以及交警确实有职权重叠的地方,因此该委员会将通过报章及官网,清楚列明所负责的事项。
他举例,当发生车祸时,媒体询问陆路交通局是否发出罚单给相关的公司,陆路交通局可能未发出罚单,因罚单可能是来自该委员会。
他说,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其实是最资浅的机构,不能越权,只能回应与他们有关的问题。
无论如何,他正面看待这些问题,绝对不会互相推卸责任,而是加强各政府部门及机构之间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