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败选,就辞掉部长职”这件事,究竟是否值得鼓励?
近期,经济部长拉菲兹与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长聂纳兹米,先后宣布因党选失利而请辞从某个角度看,两人是履行承诺,毕竟党选前他们放话,若无法获得党内基层信任,便会自动退位,绝不恋栈。
“哇,真有诚信!”很多人听到这消息,第一反应都佩服他们说到做到,不恋栈权位。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好榜样,但这样的政治文化,真的有利国家治理吗?
毕竟,他们并不是因为施政出错、贪污还是民怨四起才辞职,而是党选输了。如果只是党内没选上,就要走人,那是否代表大马的政策稳定性,很容易被党内气氛牵著走?一个部长的去留,并非因为工作表现差,而只是党内人气不足就要换人?
更严重的是,若这种风气成为常态,会否让部长把更多时间花在搞党内政治,巴结党员,维系人脉,而不是专心处理国家的大小事?这样长期下来,人民得利还是吃亏?
在别的国家,这问题也不是没出现过。
像德国,部长是由总理任命的,虽然背后有党支持,但只要总理认为他做得好,就可以留任,不太会因为党内选举输了就被撤换。反观部分拉丁美洲国家,党务与政务分不清楚,很多官员为了保住未来政治前途,不断妥协,结果政策朝令夕改,国家发展也受影响。
说到底,问题不是党选该不该影响部长人选,而是我们该用什么标准来留人或换人?
一个有政绩但不受党员欢迎的人,及一个深得党内喜爱,但实际做事平平的部长,如果你的选择跟我一样,以前者为考量,那接下来就要思考,怎样的制度才能让“做得好的人留下来”,而不是“人缘好的人就能上位”?
要破解这种结构性矛盾,要明确区分“政务官”与“党务官”的角色。内阁职位应以全民利益为依归,不该被党内竞争过度绑架。若部长未违法失职,也未因民意信任崩溃而遭抵制,仅因党选落败而辞职,实非良制。否则,政党内部的竞争便足以影响一国政策的延续性与执行力,这无异于让党派利益凌驾国家治理。
事实上,有几个做法其实可以考虑。例如党选落败的部长,未必得辞职,反而可以卸下党务,专心政务。政党内部甚至也可设计一些“技术型部长保障机制”,让那些虽然没赢得党选、但施政表现不错的官员,能继续留下来为民做事。
说穿了,政党只是民主制度的一个工具,不是用来控制整个政府的老板。部长是全民的公仆,不是党员的小弟。
我当然佩服拉菲兹和聂纳兹米的辞职出于承诺,也有诚意。但最理想的情况,应该是让“诚信”与“能力”并存,而不是被迫在两者之间二选一。
只有这样,大马才能走向一个更成熟的民主社会,即一个不靠人情选部长,而是靠实力留人才的国家。当政治诚信不再与施政能力对立,而能交织成一体,这才是真正值得鼓励的民主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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